江华海螺钛石膏二次招标
信息公示
根据江华海螺2024年12月-2025年4月生产需求,现拟对钛石膏进行招标,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钛石膏;
2、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交货地点:江华海螺厂内指定地点;
4、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物资名称 |
需求量 |
质量指标 |
备注 |
钛石膏 |
2000吨/月 |
SO3≥35%,结晶水≥16%,6≤PH值≤10,水份<16%,Clˉ≤0.3%,不溶物≤7% |
|
5、合同期限:2024年12月6日-2025年4月30日。
6、交货时间:招标结束后,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税率为13%的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2、投标人应有稳定的钛石膏资源,需提供货源相关证明,且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详实货源地址。
3、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资质审查时,若现场调研取样化验结果为SO3<30%、结晶水<12%、PH值<5、PH值>11、Cl->0.5%、不溶物>9%,出现以上任一结果,相应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通过。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或被视为无效投标和虚假行为的,招标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投标,并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三、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4年11月27日09:0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7日09: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五、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盘女士 15211696868 简先生18707376633
2、传真:0746-2319226
3、E-Mail:jhhl_gyc@163.com
4、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8398265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