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ke025544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351-70759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1KE0255444
项目地址:太原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2采购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JKJT-2023-WC-FW-025593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第一阶段)选取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
1.7入围供应商数量:
一标包: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0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0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0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二标包:确定15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5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5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5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公告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公告信息:项目编号:SXJJZB2023452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 购 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2采购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JKJT-2023-WC-FW-025593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框架协议方式(第一阶段)选取证券(期货)、一般资产评估机构。
1.7入围供应商数量:
一标包: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0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0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0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二标包:确定15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5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5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5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基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著作权、软件产品、版权;租赁权、排污权;销售网络、长期合同(本标不含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2.基于财务报告的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资产减值测试、企业并购评估、资产重组评估等。3.基于整体资产评估:用于设立公司、企业股份化改制、发行股票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合资、融资、抵押贷款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4.基于单项资产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实体资产的评估(本标不含机器设备、专业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等)。5.基于企业价值评估: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经营损失评估。6.基于股权评估:流通股、非流通股、法人股。7.基于项目评估:项目融资、项目合资合作、项目投资价值分析等涉及的各类资产评估。8.其他应纳入采购范围的资产评估项目;
2.2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为证券(期货)类评估机构入围,二标包为一般资产类评估机构入围;
2.3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含山西省内的分支机构)。
(2)资质要求:
一标包: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且列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1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提供名单截图);
二标包: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且在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级名单中被评为AA级及以上(提供名单截图)。
(3)业绩要求:
一标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证券期货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二标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般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4)拟任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18时00分至2023年7月10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312室;
4.4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AA级及以上的提供名单截图;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
(4)资产评估师身份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网页截图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7)经办人身份证;
(8)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4.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汇至代理公司账户)。
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帐 户:0906014170007893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351-7075969
供应商须公对公账户转账,并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包号(可简写),且注明“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4:30时至15:00时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5.3询比开始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投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区南中环529号B座
联系电话:0351-7876392
邮 箱:jkjtztbcgzx@163.com采 购 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区南中环529号B座联 系 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453468513采购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邮 编:030031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联 系 人:张先生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 分包(A、C) 不允许
1.10.2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非关键条款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
文件补充文件 确认的最晚时间: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
确认的方式:书面回函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资料名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2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围,无最高限价。
(采购文件中有关报价的条款不适用本次采购)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
3.4.1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不适用本次采购)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
(1)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递交的,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递交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的,保函由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开具。保函应当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并提供准确的验真渠道,保函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采购人,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 户 行:开户名称:账 号:联 系 人:财务电话:3.4.2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3.4.3(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
其他情形 /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彩印件。
2、近1年内(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次的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近1年内(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彩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一标包: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且列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1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提供名单截图);
二标包: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且在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级名单中被评为AA级及以上(提供名单截图)。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彩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3.5(5)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信用中国网上查询截图;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查询截图;③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有,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定)。
3.5(7)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3.5(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出具的书面说明
3.5(9)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6.1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3.7.5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U盘形式,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的PDF版。
3.7.6 分册装订要求 /
4.1.1 响应文件密封 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号物流集团一层130会议室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退还时间: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5.2(4) 开启程序 开启顺序:随机开启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6.2.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一标包: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0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0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0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二标包:确定15家入围供应商(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或等于15家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前15名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大于5家且小于15家时,按实际家数入围;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第二阶段,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同询比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3日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7.5 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媒介: /其他应公告的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采购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不适用本次采购)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银行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履约保证金递交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 无7.7.4 签约合同价 按照须知正文的原则方式确定的签约合同价
8.1 异议渠道 采购人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区南中环529号B座
联系电话:0351-7876392
邮 箱:jkjtztbcgzx@163.com8.2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每家入围供应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前。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0.3 本项目采购类别为 服务 ,各条款有A、B、C适用项的适用 C 。供应商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9 分包(A.C)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 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则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报价(本项目无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响应方案
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 )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 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5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响应文件
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需要);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 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入围有效期;
(2)预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入围有效期、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 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 (供货商名称):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件2 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件3 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岀的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依法设立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
情形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 符合第一章第3.4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9)款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服务标准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完成期限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的规定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80分
(2)技术部分:20分
(3)报价:/分
(4)其它评分因素: / 分(如有)
条款号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标包评审标准
3.3(1) 商务评分标准(80分) 供应商业绩(50分) 供应商业绩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15分。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每增加1项证券期货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得3分;
(2) 每增加1项省属企业或中央企业证券期货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得4分;
(3)上述(1)(2)业绩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或交通企业证券(期货)业务评估服务的,每项业绩另加2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注: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供应商自身合同,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页面、合同金额页面、服务内容页面等)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
项目组成员(15分) 供应商人员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5分。
供应商各专业评估师人数:达10名(含)以上的,得10分;7(含)~9(含)名之间的,得7分;4(含)~6(含)名之间的,得4分;4名以下的,不得分。
注:以提供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省属企业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证券期货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6分。
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定)。
本地化服务(4分) 供应商在山西省内设有固定场所或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得4分。
注:以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企业荣誉、信誉
(5分) 供应商信誉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3分。
供应商列入“2021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前50名得2分。
3.3(2) 技术评分标准(20分) 服务方案(10分) (1)熟悉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掌握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配备服务团队优质且固定,能够保障服务质量;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8~10分)
(2)了解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质量保障措施较好,内控机制较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5~8分)
(3)对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有一定的认识;质量保障一般,管理方式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2~5分)
服务承诺(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工作进度承诺、安全保密承诺、增值服务等)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强(5~6分);内容较完整、合理可行(3~5分);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1~3分)。
合理化建议(4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等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内容完整、准确、可实施性强(3~4分);内容较完整、合理可行(2~3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1~2分)。
二标包评审标准
3.3(1) 商务评分标准(80分) 供应商业绩(50分) 供应商业绩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15分。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每增加1项一般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得3分;
(2) 每增加1项省属企业或中央企业一般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业绩加4分;
(3) 上述(1)(2)业绩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或交通企业一般类资产评估服务的业绩,每项业绩另加2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注: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供应商自身合同,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页面、合同金额页面、服务内容页面等)的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
项目组成员(15分) 供应商人员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5分。
供应商各专业评估师人数:达10名(含)以上的,得10分;7(含)~9(含)名之间的,得7分;4(含)~6(含)名之间的,得4分;4名以下的,不得分。
注:以提供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省属企业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一般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6分。
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为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定)。
本地化服务(4分) 供应商在山西省内设有固定场所或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得4分。
注:以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企业荣誉、信誉
(5分) 供应商信誉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强制性要求得基本分3分。
供应商列入“2020年度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级名单”:AAA级得2分。
3.3(2) 技术评分标准(20分) 服务方案(10分) (1)熟悉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掌握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配备服务团队优质且固定,能够保障服务质量;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8~10分)
(2)了解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质量保障措施较好,内控机制较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5~8分)
(3)对采购人及省属企业所在行业相关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有一定的认识;质量保障一般,管理方式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2~5分)
服务承诺(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工作进度承诺、安全保密承诺、增值服务等)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强(5~6分);内容较完整、合理可行(3~5分);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1~3分)。
合理化建议(4分) 供应商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等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内容完整、准确、可实施性强(3~4分);内容较完整、合理可行(2~3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1~2分)。
3.3(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6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以递交响应文件较早者优先。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不适用)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本项目不适用)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本项目不适用)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 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 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3.7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7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本项目不适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协议书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填报。供应商中选后,采购人将按此格式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故供应商需认真仔细地阅读和理解本合同协议书中各条款的内容。)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做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框架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 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比选,甲方选择乙方为入围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书。
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采购人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签约供应商及签约价。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当甲方认定乙方不按框架协议书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
1、甲方与乙方终止框架协议书;
2、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要求参加甲方采购活动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在甲方参加采购活动。
4、取消乙方入围供应商资格。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向乙方提供采购相关资料。
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答复。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入库期内,乙方享有参与甲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和获取采购活动有关资料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与采购活动相关一切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甲方相关要求。
3、乙方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询比文件承诺及二阶段采购期间做出的承诺提供服务。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做出解释,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说明作为依据。
5、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出具材料资料、票据及对甲方建议的书面反馈。
6、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违法违规行为使甲方蒙受财产、名誉等损失,乙方将在第一时间积极配合甲方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损失并接受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7、入库期内,甲方需要乙方参加采购活动时,乙方必须授权专人按时参加并对采购活动作出响应、提供有关资料。
三、协议有效期
本框架协议书有效期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及重大失误的,甲方将终止本协议书。
四、争议的解决
本框架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向太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其他
本框架协议书执行期间,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份数及生效
1、本框架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框架协议书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廉洁合同
甲方:乙方: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廉洁从业责任,督促双方廉洁高效合作,避免损害国家、集体和合作双方利益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遵照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现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洁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国家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监督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对甲方的要求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对乙方的要求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各自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子处理;造成双方单位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止。
7、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份。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五章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1.基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品牌、商誉;著作权、软件产品、版权;租赁权、排污权;销售网络、长期合同(本标不含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2.基于财务报告的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资产减值测试、企业并购评估、资产重组评估等。3.基于整体资产评估:用于设立公司、企业股份化改制、发行股票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合资、融资、抵押贷款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4.基于单项资产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实体资产的评估(本标不含机器设备、专业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等)。5.基于企业价值评估: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经营损失评估。6.基于股权评估:流通股、非流通股、法人股。7.基于项目评估:项目融资、项目合资合作、项目投资价值分析等涉及的各类资产评估。8.其他应纳入采购范围的资产评估项目;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为证券(期货)类评估机构入围,二标包为一般资产类评估机构入围;
3.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包响 应 文 件供 应 商: (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目 录
—、响应函 页号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页号
三、联合体协议书 页号
四、响应保证金 页号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页号
六、开标一览表 页号
七、资格审查资料 页号
八、响应方案 页号
九、其他资料 页号—、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服务标准: ,入围有效期: 。
3.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开标一览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4.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需);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电子邮箱: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实质性修改。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姓名: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彩印件
(国徽面) (人像面)供应商: (盖单位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如果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询比采购项目第 标包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国徽面) (国徽面)
(人像面) (人像面)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如果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询比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不适用,响应文件应保留此格式。四、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鉴于 (供应商名称) (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询比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大写)人民币 元。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 年 月 日
注:如不适用,响应文件应保留此格式。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2345……供应商保证:1.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如无偏差填写“无”,如未填写则视为无偏差。六、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入围有效期服务标准服务地点备注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执业人员营业执照号 职业人员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
基本数据(元)
财务状况 年度
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7、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 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格
(万元)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其他
事项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注:主要人员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主要人员。(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 称 学历 拟在本标包
担任职务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六)信誉情况表
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响应情况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4.其它信誉要求事项。奖励情况介入诉讼及处罚等情况注:1.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该表,如经查实供应商(响应人)隐瞒不填或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报价)、中标(成交)资格;
2.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七)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致: (采购人全称)我单位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标包的采购活动。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
自 年 月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已完全知悉上述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信息。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八)诚信承诺函
致: (采购人全称)我单位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参加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第___标包的投标。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书证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坚决抵制和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围标串标,不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标。
三、不以行贿谋取中标,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正当理由不放弃投标;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放弃中标。
五、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损害、侵犯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六、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七、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八、保证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全部到位,按时履约;不随意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更换时,在更换后15日内上报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被更换人一年内不参与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已完全知悉上述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信息。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 期:(九)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全称)我单位就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声明如下:
1、我单位资格条件完全响应询比公告及询比采购文件所列内容;
2、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违反职业道德和重大工作失误;
3、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我单位目前没有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5、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我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我单位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声明的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询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 期:(十)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完全响应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所有规定,且无异议。如我公司获成交/中标资格, 在接到你方发出的《成交/中标通知书》之前,我单位保证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数额与交纳规定,向贵方及时足额交纳成交/中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接受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的违约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 期:八、响应方案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点编制响应方案(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
(3)合理化建议。九、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荣誉、信誉、本地化服务等证明材料)。
公告附件:公告版---山西财务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文件(6.23).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入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包编号:231KE0255444/02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控制价)元: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控制价)说明: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1080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日起3年
招标/采购范围:1.基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 品牌、商誉;著作权、软件产品、版权;租赁权、排污权;销售网络、长期 合同(本标不含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2.基于财务报告的评估:投资 性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资产减值测试、企业并购评估、资产重组评 估等。3.基于整体资产评估:用于设立公司、企业股份化改制、发行股票上 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合资、融资、抵 押贷款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4.基于单项资产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实 体资产的评估(本标不含机器设备、专业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等)。5.基 于企业价值评估: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经营损失评估。6.基于股权评估: 流通股、非流通股、法人股。7.基于项目评估:项目融资、项目合资合作、 项目投资价值分析等涉及的各类资产评估。8.其他应纳入采购范围的资产评 估项目。
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含山西省内的分支机构)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且 在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发布的 2020 年度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 级名单中被评为 AA 级及以上(提供名单截图)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 年 6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一般类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4)拟任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5)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 年 6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7-03 17:06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
质疑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3-07-10 18:00开标时间:2023-07-14 15:00
文件获取地点:网站获取
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号物流集团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24-25层
联系人:何昌江联系电话:13453468513
对外监督人员:对外监督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