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农田水利灌溉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已经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17] 101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XYTC-怀-2017-8-7
2.2 项目名称:新晃县农田水利灌溉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
2.3 规 模:项目总投资约118.96万元,
2.4 设计周期: 15 天(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涉及全县7个乡镇农田水利灌溉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包括现场调查及设计测量、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协调配合与汇报、施工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扶罗镇、贡溪镇、中寨镇、鱼市镇农田水利灌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77.49万元,第二标段:凉伞镇、晃州镇、米贝乡农田水利灌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41.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项目为防止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在报名前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5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0.8万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9208 1350 0055 6653 4012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晃县农田水利灌溉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第__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根据晃办发(2011)27号文件《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本工程报名时间内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投标单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告所述地址报名,一旦报名,相关人员不得更改:
① 本公告报名时间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⑤ 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⑥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⑦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⑧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⑨ 项目负责人提供近连续6个月(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缴纳的的社保(原件),提供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以互联网查询为准。
⑩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11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12投标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
注:以上证件证明除带原件备查外,另带以上资料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备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须留存原件),以上的资料应齐全且原件与复印件应一致,如以上资料不齐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予接受报名。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4.2 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7 日至2017年 8 月 11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
4.3 报名地点:新晃县县城砂洲路27号新晃县住建局一楼(新晃县农田水利灌溉排渠道建设项目设计费报名处)。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同报名地点。
4.5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新晃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新晃经源开发性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27451977 罗先生 联系电话:180745019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45-251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