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证照、企业在线开户、贷后资产管理对接等软件开发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1201019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电子证照、企业在线开户、贷后资产管理对接等软件开发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201019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25 —— 2022-02-25 3.2 履行地点:长沙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按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农行成都商鼎国际支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0020104000934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 2)《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 3)《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 4)《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 5)《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 6)《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7)《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 8)《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标准》 9)《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10)《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 11)《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2)《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 13)《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14)《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5)《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5.2.2、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完成电子证照、企业在线开户、贷后资产管理对接、支付宝在线提取、铁路分中心贷款数据交互、房屋网签备案、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扩展等项目。 5.2.3、项目需求 充分调研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及信息系统现状,了解相关问题和建设难点,提出完整,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1)新增公积金电子证照功能 按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还款等业务类型,生成电子证照,需具有唯一性、合法性和不可抵赖性,能对接住建部、省、市相关平台,能通过在线或离线方式验证电子证照的真伪与时效。 (2)新增企业在线开户功能 企业通过线上渠道,按照政策要求,提交电子资料,完成开户的申请、受理和办结。企业可对申报信息进行补录、进度查询和撤回。 (3)新增公积金贷后资产管理、监管功能等功能 对接第三方平台,建设完成公积金贷后资产管理接口,实现公积金房产抵押可视化、台账管理和统计报表等功能;建设完成公积金贷后资产监管接口,实现公积金贷后风险监测、统计报表等功能。 (4)新增支付宝在线提取公积金功能 符合条件的客户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进入公积金服务,按照政策要求,提交电子资料,完成支付宝在线提取的申请、受理和办结。 (5)新增铁路分中心与银行核算贷款数据交互功能 对接商业银行系统,建设完成铁路分中心与银行核算贷款数据交互功能,提高系统自动化控制程序,将手工导入数据方式转换为自动控制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6)新增房屋网签备案功能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依托长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平台,推动长沙市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工作,通过网签备案平台接口,获取网签备案合同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备案价款、房屋评估价、房屋租赁税票金额等)集成进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作为公积金提取、贷款的依据,完善公积金提取、贷款功能。并将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合同信息等信息实时共享房屋网签备案系统。 (7)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扩展 依托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新增线上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功能;建设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受理修改个人手机号码、公积金贷款展期、公积金贷款缩期、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购房提取公积金等功能。 5.2.4、非功能性需求 (1)系统要求提供完备的运维机制,包括日常故障排查、运维监控、数据归档、性能分析调优等服务功能。 (2)应用系统支持业务安全管理要求,对关键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支持多种安全认证方式,实现多级授权管理模式,记录业务操作过程并提供相应审计功能,建立不可抵赖机制。 (3)系统应该提供基于用户、岗位、角色的管理,通过对用户分组分角色的管理,在搭建业务的时候可以很方便地对用户的权限进行控制。对用户权限进行详细的管理及分配。 (4)建立应用系统访问日志记录,对所有应用系统的操作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操作轨迹的记录、应用系统错误日志记录、访问日志数据存储和分析等方法,以便为以后对操作痕迹进行追踪,为应用系统操作漏洞分析提供原始证据。 (5)服务提供方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守信息安全,对违反保密协议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全部功能基础上,同时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安全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兼容性,可随着采购方业务人员的增多和业务数据源的增加及积累,能够扩展系统,支持采购方二次开发。 浏览器: 支持IE(最低IE8)、火狐、谷歌、360等主流浏览器。 操作系统: 支持Linux、Windows等主流操作系统。 数据库:支持Oracle等主流数据库服务器。 中间件: 支持WebLogic等中间件。 5.2.5质量保证 (1)系统自试运行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系统试运行以用户签订的试运行报告时间为准,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 (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系统的维护、更新、升级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交通费、餐饮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方是否另行选择其他服务提供方,中标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相关支持。 5.2.6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服务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受理。 (2)对重大问题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问题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重大问题1小时响应、4小时内恢复,技术工程师必须获得采购方认可。 5.2.7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软件的开发、测试、部署、联调、上线试运行等工作并交付给采购方。 2、交付地点:长沙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系统上线试运行30个工作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如在乙方提请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通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保密要求 任何一方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敏感数据、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之义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6.1.1保密范围: 应用技术资料、程序及相关资料、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均属保密范围。 6.1.2保密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涉及国家秘密除外)。 6.2权利保障 6.2.1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6.2.2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雇用乙方参与本合同履行的员工。 6.2.3因甲方(委托方)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乙方已发生成本及合理报酬进行结算。 6.3风险承担 6.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和客观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 困难造成的损失,致使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6.3.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3.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政策因素、行政因素:政策改变和行政管理可能造成项目进度延迟甚至终止,应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6.4技术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6.4.1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有关权益约定如下: 著作权:双方共有。 当向第三方推广时,本着谁推广谁受益原则,另一方放弃向推广方主张任何收益的权利。 6.4.2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本合同项目中所采用的、由乙方授权甲方使用的应用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所有。未经乙方或者软件著作权者许可,甲方不得将该产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扩大使用版权的范围。 6.4.3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2乙方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确认,确因乙方原因致使其不能按时交付软件系统而违约的,每延期1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付系统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如对违约有异议,应在一周内通知对方,明确违约责任。 7.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所列违约金及赔偿金最高合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 7.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应用软件的开发遵循乙方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执行。 应用推广及服务遵循乙方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执行。 11.2技术手段: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 11.3成果验收 11.3.1技术成果交付载体: 本项目开发电子文档壹套。 11.3.2技术成果交付时间、地点: 技术成果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软件的开发、测试、部署、联调、上线试运行等工作并交付给甲方。 交付地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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