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7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本次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7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2.3招标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7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扩挖入海水道深泓2.7km,南、北堤加固共5.4km,南堤锥探灌浆2.87km,退建南干渠14.22km、调度河13.20km、并配套建设沿线建筑物25座,跨河桥梁防护工程,防浪墙工程,弃土布置,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1)深泓扩挖:本标段扩挖入海水道范围为23+300~26+000,长度2.70km。
(2)南北堤加固:本标段堤防加高培厚范围为桩号23+300~26+000段南堤和北堤,南堤和北堤加固长度均为2.70km。
(3)堤防锥探灌浆:本标段工程范围内,南堤桩号23+300~26+170段,长度2.87km,堤防填筑质量较差,本次采用锥探灌浆方式进行防渗处理。
(4)南干渠、调度河退建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由于泓道扩挖产生大量弃土,根据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弃土需傍北堤堤后堆弃,将压占现状北堤后顺堤调度河及沿线配套建筑物。为不影响渠北地区现有的排灌体系,南干渠、调度河及沿线配套建筑物需在北堤堤后弃土区外复建。
本次工程范围退建南干渠14.22km,设计流量10.00~2.00m3/s,桩号0+000~1+750、11+904~21+100段采用砼预制块+自锁式生态砖防护,桩号21+240~24+750段采用砼预制块防护,弯道段共2.215km全断面采用现浇砼防护。
退建调度河13.20km,设计流量4.01~41.93m3/s,弯道段共2.215km全断面采用现浇砼防护,沿线15处支沟沟头全断面采用现浇砼防护。
复建沿线配套建筑物25座,其中,涵洞2座,渡槽10座,节制闸3座,退水闸2座,泵站4座,生产桥4座。
(5)跨河桥梁防护
因入海水道二期河道断面开挖较深,行洪流速较大,为防止河道冲刷对桥梁造成危害,对保留的G1516盐洛高速特大桥桥梁桥墩进行防护。实施时结合泓道开挖,在入海水道二期设计河底高程桥梁桥墩用C30F50钢筋砼包固护砌,包固范围从设计河底至现状地面处。
(6)防浪墙工程
为了保证G1516盐洛高速特大桥桥下堤防净空,本次工程大桥桥下北堤在背水侧绕行道路范围内按15.00m高程进行加固,桩号24+376~24+513,两侧各设80m过渡段,堤顶高程由15.00m过渡至17.00m;南堤在桥下50m范围内按15.00m高程进行加固,桩号24+619~24+669,两侧各设80m过渡段,堤顶高程由15.00m过渡至17.00m;堤顶高程不满足设计高程,通过新建防浪墙解决。
(7)弃土布置
深泓扩挖弃土除用于堤防加固、南滩填筑外,其余深泓扩挖、南北堤清基清杂等弃土布置于现状北堤北侧弃土区内,本标段弃土区范围为河道桩号20+025~20+790。
(8)道路工程
上堤路:本标段工程范围设置上堤路共计3处,均位于北堤背水侧,背水侧设置弃土场段上堤路与防汛道路T 型垂直布置,其他段落沿堤坡布置。
堤后下穿干线公路接线:本标段工程范围下穿交通道路桥梁1处,为K24+428下穿G1516盐洛高速特大桥。
滩地巡查道路:本次设计范围共设置1条滩地巡查道路,位于入海水道南堤。
本标段仅实施道路路基填筑工程。
(9)水土保持
南北堤边坡、平台裸露地表铺植狗牙根草皮防护;扰动的河道滩面和弃土区裸露地表均混播狗牙根、黑麦草草籽防护,施工期对堤顶两侧各1m范围铺植狗牙根草皮防护,施工扰动其他地表均撒播天狗牙根、黑麦草草籽防护。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30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南干渠、调度河及配套建筑物,2024年12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电子投标文件填365天)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四),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3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9时5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19958.71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单位业绩评分标 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价(指签约合同价,下同)≥10000万元的河道工程业绩或者单项施工合同价≥10000万元且含有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明确堤防等级指标,否则堤防等级不予认可。】 若单位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单位业绩不计分。 |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 准 | 项目经理能力 | 1.项目经理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施工合同价≥10000万元的河道工程业绩或者单项施工合同价≥10000万元且含有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项目经理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分。 同一项业绩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不可兼得,项目经理优先计分。 2.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2 |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质检员、施工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0.3分,最多得1.5分。注册安全工程师有1人得0.5分,最多得0.5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 | 2 |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 | 标准化工地建设 | 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施工降排水 | 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土方工程 | 1.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筑堤土源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4.堤防填筑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5.堤防外观质量控制合理可行得1分; 6.弃土区堆置、平整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1分。 | 7 | ||
防渗工程 | 防渗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
防护工程 | 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铺装工艺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水工建筑物工程 | 1.二河引水洞迁建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1分; 3.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桥梁工程 | 桥梁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水土保持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 |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
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方案(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和措施满足要求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 |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2分; | 3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l.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60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 60 |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批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5标、6标、7标、8标共4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①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5标、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7标、③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6标、④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工程施工8标的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7-83712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