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6208037

  公示日期:2022年2月28日至3月1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东丰县乡村振兴畜牧养殖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肉牛深加工厂、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辽源市东丰县工业区一号街以东,丙一路以南,鹿鸣湖公园以西,梅花鹿创投园以北

东丰县裕盛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肉牛深加工厂、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年深加工肉类30000吨,其中低温休闲食品10500吨、速冻食品19500吨。

吉林省实丰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①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

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锅炉烟气污染物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熟食加工区烟熏炉产生的废气,项目拟设置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设施(颗粒物去除效率≥85%,油烟去除效率≥85%),烟熏废气经其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熟食加工产生的颗粒物、NMHC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拟对各构筑物加盖封闭处理,设置密闭集气系统,各产臭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统一密闭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碱喷淋装置(NH3综合去除效率≥85%、H2S综合去除效率≥85%)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气筒(DA005)排放的NH3、H2S的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拟在食堂内安装去除率≥85%的油烟净化设施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56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0mg/m3),经由风机引风至烟道,该烟道应设置为沿楼体向上,并将排烟口至于顶部排放。

③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要为生产设备、循环泵、引风机等设备,本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加消音器、做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声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卖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站污泥集中收集后脱水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全部用于农田做肥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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