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晓萍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宇0871-67379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木鲊村、打黑村、大摆衣村、雷响田村、鸭打甸村、一字格村共6个村内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工程。其中:打造 1 个红色食堂、建设1个古村落红色革命历史文化公园、修缮现有800m³消防水池1个、修缮保护8所挂牌传统建筑及对1所150㎡老公房进行提升改造、对3个村村落内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整体建筑风貌提升、对部分村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2-04 16: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备注: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杨晓萍
办公电话: 0871-6784300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宇
办公电话: 0871-67379993 移动电话: 1868751027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555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2-1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6 09:30
开标地点: 晋宁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项目工程内容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为报批设计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所有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查、配合业主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3.施工部分:按照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木鲊村、打黑村、大摆衣村、雷响田村、鸭打甸村、一字格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为方便投标工作,网上投标工作由牵头单位办理。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与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含)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3年(即2020年12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相关材料)。 设计类似业绩指:房建或市政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近3年(即2020年12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业绩相关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指:房建或市政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单位分别提供对应业绩。
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以上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目前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上信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其他: 3.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告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12-04 14:23: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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