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县实验中学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zh-2024-121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朝阳县实验中学
招标联系人董校长18940529666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涛0421-3710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朝阳县实验中学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H-2024-1218001
项目名称:朝阳县实验中学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夏季校服100元/套、秋季校服145元/套、冬季校服145元/件
采购需求:共计990名学生,暂定每名学生1套秋季校服、1套夏季校服、1件冬季校服,实际采购数量以学生意愿为准,最终结算按照实际数量以及中标报价计算。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以2024级新生实际建档立卡学生人数为准),免收校服费,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校服设计需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出发,符合中学生的学习、活动需求,要求质地优良、穿着舒适、设计清新、色彩纯正、品味高雅、制作精良;体现我校现有校服的传承与创新,融入我校的文化元素,如校徽、校名等;并且需配置反光标识;贴身校服必须具有35%以上的含棉量,不易掉色,耐洗耐燃;具体规格按学生胖瘦、高矮进行实际定制;售后服务期为交货验收后六个月,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所投校服的生产厂家。(2)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12)标准规定。反光标识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县实验中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邮箱;(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实验中学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3号
联系方式:董校长1894052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柳城路二段教育基地4楼
联系方式:王文涛0421-371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涛
电 话: 0421-3710999
朝阳县实验中学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H-2024-1218001
项目名称:朝阳县实验中学2024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夏季校服100元/套、秋季校服145元/套、冬季校服145元/件
采购需求:共计990名学生,暂定每名学生1套秋季校服、1套夏季校服、1件冬季校服,实际采购数量以学生意愿为准,最终结算按照实际数量以及中标报价计算。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以2024级新生实际建档立卡学生人数为准),免收校服费,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校服设计需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等因素出发,符合中学生的学习、活动需求,要求质地优良、穿着舒适、设计清新、色彩纯正、品味高雅、制作精良;体现我校现有校服的传承与创新,融入我校的文化元素,如校徽、校名等;并且需配置反光标识;贴身校服必须具有35%以上的含棉量,不易掉色,耐洗耐燃;具体规格按学生胖瘦、高矮进行实际定制;售后服务期为交货验收后六个月,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所投校服的生产厂家。(2)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国家标准,校服标识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2012)标准规定。反光标识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县实验中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邮箱;(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实验中学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3号
联系方式:董校长1894052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纵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柳城路二段教育基地4楼
联系方式:王文涛0421-371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涛
电 话: 0421-371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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