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建工安徽建科]安徽建科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设计研究院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光伏储能工程光伏组件设备采购1标段1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55.2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eg-202412832001001
预算金额55.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138659504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根据《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光伏储能工程光伏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光伏储能工程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ACEG-202412832001001   
3、采购内容:徐淮阜高速公路淮北段光伏储能工程设备安装专业分包采购。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52308.86元(含13%增值税)。供货期暂定2024年12月-2025年1月。
4、工程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投标时需提供所报价品牌的厂家授权书;
3、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4、类似业绩要求:  /  。
5、拟定品牌要求:天合光能、协鑫、阿特斯;
6、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采购询价公告和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8、如询价结果未达到招标人预期价格,招标人可无条件流标且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9、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4日至 2024 年 12月 30 日15:00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 万元(¥:10000.00元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无息)。
4、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乙方放弃中标或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拒签合同;乙方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采用招采平台线上报价,无需现场递交报价单。报价人在报名截
止日期前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 分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函”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招采平台,并在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截止日期后无线上报价及上传报价单无效(未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上填写报价的及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五、其他
1、中标人需指导安装与系统调试,提供光伏组件落地检测服务,确保光伏板的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安全规范。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光伏组件制造厂商10年或10年以上质保承诺函,组件功率质保期25年或25年以上质保承诺函;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主要参数要求,提供主品牌行业产品(不报含子品牌)制造厂商所提供产品及服务承诺函,不满足要求验收时不予通过。
3、供货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中标人需得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送货,招标人有权修订供货时间,在计划修订后7日内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修订的供货计划供货。
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不作为最后结算时的依据,最终结算工程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确认工程量为准,且中标人不得以工程量发生变更为理由更改投标单价。招标人有权对清单中中标人未施工部分予以扣除。
5、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任何原因都不予调整,结算数量不得超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监理、业主、审计部门审核量确认的最终量。
6、材料、设备采购要求:
(1)品牌要求:天合光能、协鑫、阿特斯。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运输、保管,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因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材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中标人所供货物的品牌和参数须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业主认可。如招标人、监理单位及业主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品牌和参数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环保或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在供货前,必须向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货物的相关资料及所采购的设备的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批准后中标人方可供货。
(5)如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招标人有权邀请当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中标人认可招标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检测合格的,检测鉴定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据此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7、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18956040256。
8、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8659504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