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酒钢集团镜铁山矿等单位内燃叉车零固集中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lglfgs-gkzb-202207-081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安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8
公告正文
酒钢集团镜铁山矿等单位内燃叉车零固集中采购
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柴油叉车设备采购事宜,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有关技术协议:乙方:甲方: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技术协议柴油叉车购置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总则
四、主要技术参数三、设备名称:柴油叉车(2台)2.2适应高粉尘、高海拔(1700m)地区使用,满足高寒高温自然环境作业(50℃—零下20℃)。2.1使用性能必须满足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作业条件。二、作业环境要求和工况条件乙方须对本设备的设计完整性、合理性和设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
6.1车辆配备随车工具一套,灭火器,警示三角牌。六、随车工具及技术资料5.1满足生产需求五、其它技术说明与要求5吨柴油叉车主要技术参数表
7.3验收:由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在东兴铝业按照合同技术要求和装箱单试车验收。7.2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45天之内,负责将车辆运至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7.1供货范围:5吨柴油叉车2台七、供货及验收6.3提供车辆修理手册、及发动机修理手册(或光盘)。6.2随车配带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零件目录手册(整车、发动机)、产品合格证。
九、售后技术培训8.4乙方承担每台车辆二次保养,并承担所需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8.3保修期以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买方提供维修方面的技术支持。8.2乙方提供车辆注册的一切有效资料、证件齐全并对车辆进行注册,甲方提供所需相关材料;8.1整车质量保证期为1年,主要部件质量三包期按国家质量三包期规定执行。在三包期内,乙方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各类故障,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八、质量、服务保证
陇西分公司甲方: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乙方: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后失效。10.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所需操作、维修等技术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定西市陇西县东郊工业园区地址:
1、总则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镜铁山矿(以下简称甲方)就甲方5t叉车设备采购事宜,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有关技术协议:乙方: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镜铁山矿技术协议5t叉车购置
乙方须对本设备的设计完整性、合理性和设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产品。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驾驶室:全封闭金属结构驾驶室,带暖风机。4、性能基本要求:3、设备名称:5t叉车2台2.2适应高粉尘、高海拔(2640m)地区使用,满足高寒高温自然环境作业(50℃—零下24.3℃)。2.1使用性能必须满足一般公路行驶条件。2、作业环境要求和工况条件
5.4起升高度:≥3000mm货叉长度1250mm5.3发动机:潍柴(玉柴或上柴)四缸水冷涡轮增压发动机,功率≥59KW;符合国四以上排放标准;适用于工况繁重的工作场所。5.2额定载荷:5000Kg;5.1车辆型号:合力、杭叉、柳工5、5t内燃柴油叉车主要技术参数4.2产品标准和规范:符合GB/T5141-2005《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GB/T5143-2008《工业车辆.护顶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5182-2008《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JB/T2390-2005《平衡重式叉车.基本参数》;JB/T3300-201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6.2主驾驶座位安装安全带;安全防护栏齐全。6.1标配,电气仪表、灯光功能齐全;宽视野门架;门架管路系统设置节流装置。6、技术其它说明与要求:5.7制动形式:行车制动采用液压伺服增压装置,结构紧凑、性能可靠、操纵轻便省力;5.6转向形式:采用全液压动力转向方向盘式,前后可调,转向轻便,操纵舒适。5.5液力传动装置:双变(变矩器、变速箱);前后各两档,无级变速;
8、供货及验收7.3提供车辆修理手册、及发动机修理手册(或光盘)。7.2随车配带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零件目录手册、变速箱、变矩器零部件手册(整车、发动机)、合格证。7.1每台车辆配备随车工具一套,灭火器两只(固定位置),警示三角牌,反光马甲一件。7、随车工具及技术资料:6.3其它:符合国家道路运输技术标准,具备特种设备厂内车辆审验办证条件,属国家公告车型,能够满足在冶金厂区和高海拔、高寒地区、矿区道路运输行驶作业。
9.1整车质量保证期为1年,主要部件质量三包期按国家质量三包期规定执行。在三包期内,乙方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各类故障,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9、质量、服务保证8.3验收:由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镜铁山矿按照合同技术要求和装箱单试车验收。8.2供货时间: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负责将车辆运至镜铁山矿。2)每台车另配:2件空滤芯(精、粗)、2件机滤芯、2件柴滤芯(精、粗),随车交货。8.1供货范围:1)5吨内燃柴油叉车整车1台。
1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1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所需操作、维修等技术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服务。10、售后技术培训9.3乙方承担每台车辆前2次保养,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并承担所需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9.2乙方提供车辆注册的一切有效资料,证件齐全;
甲方(盖章)乙方:11.3若乙方不能中标,则本技术协议自动失效,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后失效。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乙方: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叉车技术协议炼钢作业区不锈钢分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1.1本技术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优质品。本技术协议作为甲方设备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再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和追加条款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总则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就甲方炼钢作业区8吨叉车采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2022年月日
二、供货范围1.6本技术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主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1.5乙方在协议备件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1.4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协议备件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1.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
3.1.3、车防护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车载灯具、各类仪表、货架、货叉(加长型:1.8米)、倒车镜、司机椅、雨刮器、空调等);车体表面不得有损伤或油漆剥落。3.1.2、所用材料、外购配套件、外协件、标准件均按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甲方技术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甲方要求执行。3.1.1、主要参数:3.1主要技术要求:三、制造要求
3.1.9、叉车空气滤芯总成必须为湿式和干式。3.1.8、叉车要求安装倒车影像、语音报警功能、车顶安装有闪光报警灯、仪表盘具备发动机转速、行车速度、发动机温度、油箱油位等显示功能。3.1.7、车货叉调整要求使用自动液压调整控制。3.1.6、叉车发动机要求为国四,达到环保标准。3.1.5、叉车必须配备驾驶室,配备冷暖空调。3.1.4、叉车装配使用后,必须动力性能符合标准参数,功率不得降低,发动机声音、烟色正常,气泵工作正常。
3.3.2、乙方可自行选择产品包装形式,但应确保货物到达现场后外观完好无损,对于出现由于运输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台设备。3.3.1、车辆外观颜色:橘红。3.3外观质量要求3.2.2、现场环境:现场粉尘较大。3.2.1、环境温度:最高温度50℃,最低温度-30℃。3.2工况条件:
(2)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注册所需资料、维修工器具、产品说明书与质量保修承诺等。(1)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从叉车到甲方现场调试、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不得出现因设计或制造质量原因导致的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如果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影响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协商处理,如确认缺陷是由于设计或制造质量原因所致,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向甲方赔付同等数量的质量合格的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4.3验收标准:3.4.2、测量工具:卷尺、游标卡尺3.4.1、检验方法:肉眼观察,测量3.4质量验收
四、质保期要求(4)箱面各种标记必须齐全,如箱号、名称、合同号、收货单位等。(3)包装满足运输、吊运方便、可靠和保护的要求。(2)标识:外包装上要注明物料名称、设备编码及生产厂家。(1)包装:外包装必须能够防水防潮。3.5包装及标识
5.2.1、乙方提供或制造的备件应保证满足甲方要求的上述技术要求以及工况使用条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5.2、乙方责任5.1.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参数和图纸;5.1甲方责任五、双方责任本机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2个月。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乙方要严格保密,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图纸和资料泄密,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六、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5.2.5、乙方提供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特种设备注册所需资料、维修工器具、产品说明书与质量保修承诺等。5.2.4、乙方对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5.2.3、乙方制造的备件在出厂前须进行检测,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试验数据和相关合格证明。5.2.2、乙方制造的备件必须注明原生产厂家。
八、违约责任7.4、处理质量问题的方法:在整机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制造质量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由于制造质量引起的问题可由乙方一次性更换处理,并继续保证在其使用寿命内不损坏;由于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协助处理或提供修复方案,费用由甲方自理。7.3、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2、对于质保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委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解决处理。7.1、本合同设备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期间,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服务,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解决设计及制造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七、售后服务
(三)仓储部门在验收过程中确认为非服务性质量异议,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中约定的处置方式处理,采购部门同时依据合同对乙方有质量异议的物资按5%单项价款进行处罚。(二)由于乙方迟交货造成的质量异议,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违约条款进行违约处理。(一)服务性质的质量异议:无合格证、标识不清、数量缺失,备件地点发错、因升级换代而造成的规格型号不符等,采购人员应督促乙方尽快按商定的正确处理方式和时限解决服务性的质量异议,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8.3、乙方供货的备件发生质量异议时按照《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备件材料质量异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8.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上线使用之后12个月,从叉车到甲方现场调试、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不得出现制造质量原因导致的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如果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影响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协商处理。8.1、设备没有达到验收标准要求,视为不合格,甲方将不予接收。
九、其它8.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上线使用之后12个月,从备件上线使用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和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内由于制作质量问题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果确实无法修复则提供新的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因乙方提供的备件因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发生设备或生产事故等,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损失,其中包括:检修人员工时费用:64元/工时、备件损失、产品质量损失、停产损失等。并且加罚5000元/项。8.4其它违约情况按照《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备件材料质量异议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六)合同违约处理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由采购部门送达财务部门执行。(五)在使用过程中被确认的质量异议,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对乙方按照酒钢集团事故处理报告处罚意见进行处罚。(四)在使用过程中被确认的质量异议,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中约定的处置方式处理,采购部门同时依据合同对乙方有质量异议物资按20%单项价款进行处罚。
9.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9.3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9.2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发货,并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损坏等负责,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交货期。9.1设备出厂发运前,乙方应用塑封A4纸按箱外标准运输标记(合同号、目的地、收件人单位、设备名称、箱号/捆号、毛净重、尺寸、吊装点)进行标注。箱内设备用标签做标记,注明设备名称、安装位置,并在设备上带有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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