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动力集中动车组真空集便装置故障维修、管内吸污、外部保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动力集中动车组真空集便装置故障维修、管内吸污、外部保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WWB22-084(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动力集中动车组真空集便装置故障维修、管内吸污、外部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二标段均需满足: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招标项目,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参与竟标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银行开户信息、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如实说明本单位若中标后,拟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技术人员、骨干职工(不少于本项目职工总数的20%)的动客车集便器维修从业经验、吸污经验;提供管理技术人员、骨干职工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中标后甲方发现描述不实或人员未全部到位或骨干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人数超过5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上报,纳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在裁判文书网中关于本公司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5.1、在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2、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5.3、已在包头车辆段管辖范围内实施委外服务的单位,因承揽单位原因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
5.4、在包头车辆段自行组织及委托集团公司招标平台组织的各类采购、业务外包项目招标、谈判中,被评委质疑涉嫌资质、业绩及申请资料等方面造假的申请人,在未向包头车辆段提供正式书面说明材料前,报名无效。
标段一需满足:
1、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在呼、包地区各至少拥有一辆吸污车可以使用的证明,以便验证集便装置检修效果;有在高寒地区(哈、沈、呼局管内)为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提供集便器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缺页、遮挡,内容不完整视为未提供);有为不少于2个铁路局的动车段或车辆段提供服务的业绩,有在一等或以上车站为车辆(动车)段提供服务的业绩;为各车辆(动车)段提供服务期间未因自身原因发生过责任事故、故障;熟悉动客车运用检修工作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管理到位,未出现过违反作业场区管理要求、规定的行为、未出现过危及人身、行车安全隐患的行为;需出具证明明示与集便器配件供货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配件供应渠道畅通,动力集中动车组集便器出现故障后可及时修复。动力集中动车组真空集便装置维修后需满足总公司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动力集中动车组出库质量标准。
标段二需满足: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方需出具在呼、包地区各有至少1辆吸污车可以使用证明,保证局管内主要客运车站进行动车组列车吸污的能力;有在高寒地区(哈、沈、呼局管内)为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吸污的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缺页、遮挡,内容不完整视为未提供);熟悉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集便装置结构原理,有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集便装置维护承揽服务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各车辆(动车)段提供服务期间未因自身原因发生过责任事故、故障;熟悉动客车运用检修工作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管理到位,未出现过违反作业场区管理要求、规定的行为、未出现过危及人身、行车安全隐患的行为;有为不少于2个铁路局的车辆段或动车段提供服务的业绩;有在一等及以上车站提供旅客列车吸污服务的业绩;自身具备依法处置集便器污物的能力或与依法具备集便器污物处置能力的企业签订有集便器污物处置合同或协议,确保动力集中动车组集便器污物妥善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须具备两组动力集中动车组同时开展吸污作业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2 年 12 月 28 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3 年 1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3 年 1月 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一经售出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报名)。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项目为线上(QQ视频)开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同。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各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报价一览表(单独制作格式必须为xlsx格式。)打包加密后(仅接收加密后的压缩包,rar格式或zip格式。)发送至邮箱,本次招标采购以电子版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及公章页一律使用扫描件。
(2)投标单位需单独制作承诺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单独发送至汇信公司指定邮箱。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3(承诺内容不允许进行修改)。
3、未按上述要求加密打包压缩,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定于2023年1月10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进行线上(QQ视频)公开开标。
2、关于开标的说明
2.1 所有投标人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网络保持在线)。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 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添加QQ号672761200为好友并备注公司全称及投标项目编号。(添加项目主持人为好友后,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留意报名邮箱动态。如遇项目主持人变动,请按邮件中变更信息重新添加项目主持人QQ号并发送加密投标资料及承诺函。开标前会有主持人提前联系。)
2.3 本次招标项目利用互联网智能软件平台直播开标过程(QQ视频),届时将邀请全部投标单位代表在线上全程参与直播开标,投标单位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通过视频现场核实身份。
2.4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保持网络畅通、手机通讯畅通。
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上线参与远程开标过程。
③准备好开标过程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的不需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
④准备好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办公电脑(能正常连接互联网)、打印机(有扫描功能)、单位公章(或能及时加盖)等。
⑤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影响开标、评标进程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010010
报名审核、开具各类发票联系人: 周工联系电话: 0471-6529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0471-6529070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0471-6529517
邮 箱: 672761200@qq.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1 | 包头车辆段 | 包头市昆都仑区沼潭街道包头站西一公里 | 闫剑 | 18548108427 |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外包工作量 | 单位 | 外包期限 |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 税率 |
一 | 1 | 动力集中动车组真空集便装置 故障维修 | 744 | 标准组.次 | 2023年全年 | 呼和浩特东动集整备所 | 13% |
二 | 1 | 动力集中动车组吸污 | 1095 | 标准组.次 | 2023年全年 | 呼和浩特东 动集整备所 | 6% |
附件3:
承诺函
为应对疫情防控要求,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人同意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承诺电子版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通视频系统,并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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