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五分局巴里坤镀锌钢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005-2401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要倩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询价函编号:POWERCHINA-0111005-240110

询价方(购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

询价日期:2024年8月27日

询价方(购买方)联系人:要倩倩  高飞                     

手机号码:15838167802    13333985236

电子邮箱:493559910@qq.com

 

报价方(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询 价 综 述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镀锌钢管采购,拟此询价函。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3.报价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4.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检测报告、2021年1月至今50万相近或相似供货业绩3份。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与询价函一起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电建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上(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

5.询价方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6.询价方(购买方)将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以比价、谈判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标的

中标供应商,但不保证低价中标。

 

物资投标报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材料出厂单价(元)

固定费用(元)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A

 

B

C

D=B+C

E=A*D

 

1

镀锌钢管

SC50

86.05

 

 

 

 

厚度2.0mm

2

镀锌钢管

SC150

56.94

 

 

 

 

厚度2.5mm

3

镀锌钢管

SC200

73.23

 

 

 

 

厚度2.5mm

 

小计

 

216.22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              元,增值税RMB:              元;

 

发票类型及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产品品牌:       

 

说明: 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报价须知

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镀锌钢管的报价为运输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新疆巴里坤项目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装车费、检验费、售后服务、保险费及所有税、费等。我方收货状态为成品,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材料出厂价及固定费用均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应满足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政府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以及有关规范图集的质量要求。卖方需根据双方确认的最新图纸及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对所需物资进行生产加工。镀锌钢管SC50管壁厚度2.0mm、SC150管壁厚度2.5mm、SC20管壁厚度2.5mm管子表面均热镀锌,执行GB/T3091-2008、GB/T3091-2015《焊接碳钢管》及《建筑用热浸镀锌锈蚀防护》GB/T13912-2002相关标准。

3.交货期: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到指定现场,合同签订后10日内首批货物到场,并每车随车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巴里坤60万千瓦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西侧约60公里处项目指定地点)。

5.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出现,如果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更换货物后,质保期顺延。

6.付款方式:(1)先货后款,按批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需方办理相关结算。根据结算状况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向卖方支付该笔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满30日内一次性返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408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