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城区环卫便民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成品公厕采购及安装监理
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7万元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项预算安排 |
泰安市中心城区环卫便民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成品公厕采购及安装监理 |
1 |
项 |
2.7万元 |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详见采购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4月9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2022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任科长
电话:0538-8538019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锦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璐
电话:19853863334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万达广场7号楼411
附件: 需求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