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Y)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商业招商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彦植0871-63139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ZY)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商业招商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ZY)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商业招商咨询管理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5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9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336722 |
备注: | 1、本项目于2024年04月16日发布招标计划。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间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公布的为准,请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滇中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尹工 |
办公电话: | 0871-6583998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彦植 |
办公电话: | 0871-63139599 | 移动电话: | 1878840919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400083001001 |
标段名称: | (ZY)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商业招商咨询管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6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0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6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九期)全部配套商业,包括A1、A2、C1、C2、C3、A3C4、B七个地块,可招租面积约46741㎡(最终以招标人实际确认面积为准),提供本项目的商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调查、整体商业运营规划、商业业态布局、精准定位,策划推广、租赁、招商、运营管理等服务工作。 (2)负责本项目按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租招商。 (3)配合招标人对商业项目周边配套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河道、临商荒废空地、临时围墙、“口袋公园”等)。 (4)其他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招商运营管理须提供的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人员要求:配备1名策划总监、1名招商经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4年1月至今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或基本户存款截图。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信用良好(提供承诺书);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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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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