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东部新中心氢能源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答疑公告
金额
136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ybz00739
预算金额136000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氢能源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4BFYBZ00739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氢能源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YBZ00739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因标书有设计方案打分项,请提供地块用地红线图、地形图、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等方案设计基础资料?
答:补充文件详见附件。
2.项目名称为:“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XXX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合同中描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办公区、标准办公区、配套商业、办事大厅、会议中心、创新中心等,此功能与产业园内容一致,同时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说明该业绩为研发产业园或研发中心,是否认为此项目满足投标人具备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项目类型为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的,予以认可。
3.项目名称为“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XXX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合同中包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因当地取消方案设计批复,此项目提供《关于方案设计项目专题会议备忘录》其中中明确提出“原则同意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完成才会有初步批复文件,同时具有以上两个文件,此项目是否可以视为满足方案批复证明文件?
答:(1)投标人通过提供内容明确“原则同意项目概念方案设计”的《关于方案设计项目专题会议备忘录》证明对应业绩包含方案设计服务内容予以认可。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如:可以通过合同中体现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证明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可以通过初步设计批复证明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
可以通过施工图设计批复证明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
4.人员属于上级高校大学编制,社保是上级高等院校出具的,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上级高等院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可证明其人员与其单位的的从属关系?
答: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5.根据招标文件P4描述“单个合同设计内容须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P26描述“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因为方案批复和初步批复完成后才能获取审图合格证。是否提供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合同及审图合格证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即可视为满足?
答:可以。
6.项目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说明该业绩为研发产业园,是否认为此项目满足投标人具备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答:可以。
7.因南京和上海等地区取消初步设计审批环节,以下截图为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沪府规〔2018〕14号)。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中(如下截图)包含初步设计或等同初步设计的阶段,是否认可此项目包含初步设计且满足业绩要求?
答:认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如:可以通过合同中体现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证明设计内容同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8.投标业绩为联合体,建筑功能与建筑规模符合要求,我单位承担全部设计任务,且合同中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是否认可此业绩?
答:认可。
9.本项目中的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单位拟派担任?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0.招标文件资料中未提供cad版本的地形图、规划图等必须的设计资料,请补充提供
答:本项目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11.招标文件中提到基地内有现状带钢厂房需要改建,请问能否提供厂房的现状建筑、结构图纸(CAD版本为宜),作为改造设计的工作基础
答:无基础设计资料,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2.招标文件中仅要求了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容积率(容积率要求为2.67,但无规划要求的容积率上限数值),请问其他规划指标如建筑密度、绿地率、限高等具体有何要求
答:本项目暂无相关规划设计条件。
1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5万平总建筑面积和地上建筑面积189600平方米在不突破投资估算13.6亿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根据具体设计方案适当上浮或下调?
答:可适当上浮或下调。
14.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89600平方米,按照合肥当地相关规定,其对应的配套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较大,根据以往设计经验,62090.36平方米的地下建筑面积偏小,难以满足配套停车数量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适当扩大地下室面积以满足停车要求?或者是否可以考虑机械停车的停车方式解决停车位数量问题?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15.请问投标技术文件的幅面为A3横版是否可行?是否有A3或者A4。横版或者竖版的版式要求?
答:幅面为A3横版可行。对A3或者A4、横版或者竖版由投标人自行编辑考虑,不做限制要求
16.请问评标是否为暗标评审?投标技术文件是否署名?
答:不是暗标评审,投标文件可以署名。
17.招标文件P60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取得近零能耗建筑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近零能耗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要求证明文件(3)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或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近零能耗建筑证书,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建筑规模及相关信息。
请问:(1)提供单个合同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其中有子项单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为近零能耗建筑,且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颁布的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公示文件中包含该项目及子项单体建筑名称,是否予以认可?(2)由于项目近零能耗建筑证书尚未正式颁发,提供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官方网站颁布的通过评审的近零能耗建筑测评项目公示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1)提供单个合同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其中有子项单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为近零能耗建筑,且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颁布的近零能耗建筑项目公示文件中包含该项目及子项单体建筑名称,予以认可;(2)提供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官方网站颁布的通过评审的近零能耗建筑测评项目公示文件予以认可。
18.招标文件P63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荣誉2: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奖项荣誉。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2分。
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证书”,是可体现绿建设计水平的国家级行业评优证书。可按要求提供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和截图、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是否认可为绿色建筑设计奖项?
答:可以。
19.请提供本项目用地红线及上位规划?
答:补充文件详附件。
20.本项目用地是为一块用地还是多块用地,若为多块用地,是整体平衡容积率为2.67即可,还是单个地块要满足容积率2.67?
答:控规未确定,按多地块整体平衡容积率下限2.5考虑。
21.招标文件P30页,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中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与结构专业性质不符,是否应改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取得近零能耗建筑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近零能耗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若设计合同中的总建筑面积与近零能耗证书上面积不一致,是否以证书上面积为准?
答:单个设计合同中的总建筑面积与近零能耗证书上总建筑面积均予以认可。若设计合同中的总建筑面积与近零能耗证书上面积不一致,以有利投标人为准。
2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我方承接了合同名称为“科创社区”项目,审图合格证项目名称为“科技园”,甲方开具的证明文件可证明为同一项目,该业绩是否可认可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合同名称为‘科创社区’项目,审图合格证项目名称为‘科技园’,甲方开具的证明文件可证明为同一项目”,可认可为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同时,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2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2019 年1 月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荣誉。”请问一个合同内签署多个项目,多个项目独立申报奖项并获奖,甲方开具的证明文件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请问该业绩奖项是否可认可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多个奖项?
答:(1)如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为一个合同内签署多个项目,多个项目独立申报奖项并获奖,甲方开具的证明文件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该业绩奖项可认可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多个奖项分别计分。
(2)如提供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为一个合同内签署多个项目,多个项目独立申报奖项并获奖,该业绩奖项可认可为投标人的多个奖项分别计分。
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2019 年1 月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科技园(或科创园或产业园)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荣誉。”请问获奖项目对应的合同工程名称为同一个科技园项目的一期和二期,一期和二期合同独立签署,该业绩奖项是否认可为投标人奖项荣誉?
答:(1)如提供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的获奖项目对应的合同工程名称为同一个科技园项目的一期和二期,一期和二期合同独立签署,且该一期、二期的项目分别独立申报后获得奖项,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评审通过后可以按2个项目分别计取。
(2)如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中的获奖项目对应的合同工程名称为同一个科技园项目的一期和二期,一期和二期合同独立签署,且该一期、二期的项目分别独立申报后获得奖项,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评审通过后可以按2个项目分别计取。
2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资料(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是否应更正为结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7.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如果技术方案文本较大,是否可以把文件拆分成2个文件,分别上传至“设计方案”和“其他内容”这两处?
答:可以。
28.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投标总报价页面要填写“报价总金额(小写)”和“投标费率”,请问最终投标评审时以哪个为主。请明确具体填写方式和评审方法?
答: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中的投标总报价页面内容不参与评审。
29.该项目的用地性质具体属于哪一类?
答:新型工业用地。
30.人员职称是上级高校大学评定,提供学校聘书证明人员是教高职称,并提供上级高等院校证明材料证明其人员与其单位的从属关系。是否认为人员满足正高级职称?
答: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人员的评定的职称,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补偿,补偿标准:(1)除中标人外,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万元、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万元; (2)除中标人外,若出现多名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一的投标人,一次性各补偿人民币2万元,其余投标人不补偿;(3)未中标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中,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中标人支付给应得到未中标补偿费用的投标人;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由招标人从支付的第一批合同款中扣除未支付未中标补偿费用金额,并将该费用支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本项目最终的设计费支付额为结算价减去上述扣除的费用。(4)本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5)确定中标人后,方案将由招标人按程序进行确定。确定后,中标人负责整合方案设计。所有投标人的方案版权及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拟派团队人员”,本项目6分,评审内容现变更为“1.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且书面承诺参与全过程设计的,每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2.拟派本项目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配备)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书面承诺参与全过程设计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3.拟派本项目给暖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配备)具有暖通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且书面承诺参与全过程设计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1.每个专业仅计入一名人员,同一人员具有多个专业称号(或职称的)的仅计入一次,不重复计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参与全过程设计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证书要求变更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三、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10:00”,现延期到“2024年05月09日9: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5月09日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注:
1.此补疑视同各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各标段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281067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4年4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附件:YH06单元总图则.rar 附件: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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