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8-3-0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03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跟踪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出具的成果性文件主要包括:阶段性审计报告、跟踪审计总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各项专项报告等。
工作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内。
规模:新建2x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变压直流煤粉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电厂内新建一座500kV升压站,电厂2台机组分别采用发-变组接线形式接入电厂升压站500KV侧,升压站新建2回500kV线路接入常胜500kV变。具体接入方案根据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总投资约为78.64亿元。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审计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需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投标资格及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2.2投标人须拥有80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2.3投标人近6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新建、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参数页),业绩需显示机组容量或提供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从业经验(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取得时间为准),近6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实施过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新建、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参数页),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还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明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业主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需显示机组容量或提供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拟委派的项目组全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需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与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中的任何一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9。邮箱:mnjtjwxf@163.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港湾大厦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471-6207155
电子邮件:nmgny_sj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03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跟踪审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竣工决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出具的成果性文件主要包括:阶段性审计报告、跟踪审计总报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各项专项报告等。
工作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内。
规模:新建2x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变压直流煤粉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电厂内新建一座500kV升压站,电厂2台机组分别采用发-变组接线形式接入电厂升压站500KV侧,升压站新建2回500kV线路接入常胜500kV变。具体接入方案根据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总投资约为78.64亿元。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审计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需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投标资格及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2.2投标人须拥有80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2.3投标人近6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新建、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参数页),业绩需显示机组容量或提供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从业经验(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取得时间为准),近6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实施过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新建、扩建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参数页),如合同中无法证明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还需额外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明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业主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需显示机组容量或提供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拟委派的项目组全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需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与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中的任何一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8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9。邮箱:mnjtjwxf@163.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港湾大厦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471-6207155
电子邮件:nmgny_sj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2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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