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仓山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监测项目(三次)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11.9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91-8348527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1-878215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福州市仓山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监测项目(三次)
1
11944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944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通知被邀请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获得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2024年11月0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4年11月0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福州市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225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1-8348527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联系方式:陈工 0591-8782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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