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清江浦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码镇骨灰堂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11069.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69.19万元
招标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淮安木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5905238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0
公告正文
淮安市清江浦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码镇骨灰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码镇骨灰堂项目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1】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集中建设单位为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邱湾线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骨灰堂、殡仪服务中心、地下室、室外及附属工程四个子项。项目占地面积为24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886平方米,骨灰堂建筑面积14612平方米,殡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75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2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1069.1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要求: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 32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业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土方、桩基、建筑、地下室及人防、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电梯、场地清淤及回填、绿化、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网、室外消防管网、专用设备购置:(机动车充电桩、厨房专用设备、餐厅座椅、发电机房设备、骨灰存放柜)及为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等工程,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建筑、地下室及人防、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电梯、场地清淤及回填、绿化、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网、室外消防管网、专用设备购置:(机动车充电桩、厨房专用设备、餐厅座椅、发电机房设备、骨灰存放柜)及为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等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 2020 年 3 月 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21年 3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1 年 1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3.8拟派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申请人近 2 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委评标时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投标人不得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执行期之内情况。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3月 18 日 9 时至 2022 年 4 月19 日17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建设工程-投标人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社管大厦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13912080602
集中建设单位: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淮海南路268号西辅楼3楼
联 系 人:万部长
电 话:0517-83516820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中鑫上城A1203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905238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码镇骨灰堂项目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1】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集中建设单位为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邱湾线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骨灰堂、殡仪服务中心、地下室、室外及附属工程四个子项。项目占地面积为24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886平方米,骨灰堂建筑面积14612平方米,殡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75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2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1069.1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要求: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 32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业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土方、桩基、建筑、地下室及人防、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电梯、场地清淤及回填、绿化、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网、室外消防管网、专用设备购置:(机动车充电桩、厨房专用设备、餐厅座椅、发电机房设备、骨灰存放柜)及为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等工程,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土方、桩基、建筑、地下室及人防、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电梯、场地清淤及回填、绿化、道路及广场、围墙及大门、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网、室外消防管网、专用设备购置:(机动车充电桩、厨房专用设备、餐厅座椅、发电机房设备、骨灰存放柜)及为满足建筑投入使用所必须的红线范围外的附属配套等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 2020 年 3 月 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 2021年 3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1 年 1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3.8拟派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申请人近 2 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委评标时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投标人不得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执行期之内情况。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3月 18 日 9 时至 2022 年 4 月19 日17 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建设工程-投标人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社管大厦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13912080602
集中建设单位:淮安市南浦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淮海南路268号西辅楼3楼
联 系 人:万部长
电 话:0517-83516820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中鑫上城A1203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90523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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