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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G无线路由器采购比选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03-03 17:01:26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G无线路由器采购比选项目中选人公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G无线路由器采购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评选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XT-2021-10320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G无线路由器采购比选项目 二、中选人信息: 武汉领科新云科技有限公司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1年2月22日 评审地点: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四楼406会议室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时段: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8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张倩妮、刘昀、刘丽萍 联系电话:18186532032 电子邮箱:18186532032@chinaccs.cn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