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1037
预算金额481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守银0513-857280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2024 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1037 | 项目名称 | 2024 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1037003002 | 标段名称 | 2024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 ||||||||||||||||||||||||||||||||||||||||||||||||||||||||||||||||||||||||||||||||||||||||||||||||||||||||||||||||||
2024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2.1.2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约481万元。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濠西花园、濠西园中北小区,二标段为濠西园华迪小区、天元路,三标段为颐和花园小区,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3.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若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均不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3.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 09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9. 特别提醒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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