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铁塔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
项目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铁塔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呼图壁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呼图壁固定站租赁1座角钢塔,挂载高度60米,铁塔需能承重监测站的监测、测向天线等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机房场地、天线挂位、备电保障、电力保障、通信线路等条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天池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阜康天池固定站租赁1座铁塔,挂载高度25米,铁塔需能承重监测站的监测、测向天线等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机房场地、天线挂位、备电保障、电力保障、通信线路等条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国民经济水平高速增长,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 用,昌吉州辖区各类无线电台(站)不断增加,空中电磁环境日趋复杂,频谱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我地区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昌吉州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的建设不仅会提升我地区的无线电通信保障、监测保障、应急保障等方面服务能 力,同时还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应对维稳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从而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地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新疆美好的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相关内容:“建立和完善无 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局二类、三类、 四类监测站和监测传感器网络建设需要落实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不能自行征地建站,并且四类外挂监测站和无线电传感器覆盖区域小,密集化、批量化建设才能形成监测合力,不适合自行征地建站方式建设。考虑到 监测站监测数据部分具有涉密性,在架设过程必须考虑到安全性需要,不能随意架设,必须做到架设环境的安全可靠要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是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批准的国有大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铁塔等基站设施和室内分布、通信管道系统建设及维护和运营工作。 铁塔公司于2015年完成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铁塔资产的回收,三家电信企业将存量铁塔注入铁塔公司后,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使得铁塔公司通信用铁塔资源具有唯一性。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目前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铁塔建设、营运资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新疆的所有通信铁塔,铁塔站址覆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部城区、乡镇和农村。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非该公司同意,不能借助铁塔进行任何使用和运营,此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站址资源和挂高资源的唯一性。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备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基于上述理由,我局本次铁塔和机房综合租赁项目所列木垒县和吉木萨尔县不同站址监测传感器组成的无线电监测传感器网络只有铁塔公司铁塔具备挂载能力,同时对监测站监测数据的涉密性有较高的保护作用,可以保证监测站载体和数据的安全性需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龙洋国郡铁塔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3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卡那·吐尔逊
联系电话:18009945905
联系地址:昌吉市长宁路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设备挂载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材料.docx
8.5 M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
项目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铁塔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呼图壁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呼图壁固定站租赁1座角钢塔,挂载高度60米,铁塔需能承重监测站的监测、测向天线等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机房场地、天线挂位、备电保障、电力保障、通信线路等条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昌吉州无线电管理局天池固定监测站铁塔租赁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
单位:座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阜康天池固定站租赁1座铁塔,挂载高度25米,铁塔需能承重监测站的监测、测向天线等设施,还需具备相应的机房场地、天线挂位、备电保障、电力保障、通信线路等条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5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国民经济水平高速增长,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广泛应 用,昌吉州辖区各类无线电台(站)不断增加,空中电磁环境日趋复杂,频谱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我地区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昌吉州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的建设不仅会提升我地区的无线电通信保障、监测保障、应急保障等方面服务能 力,同时还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应对维稳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从而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我地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新疆美好的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国无办函〔2019〕21号)文件相关内容:“建立和完善无 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局二类、三类、 四类监测站和监测传感器网络建设需要落实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不能自行征地建站,并且四类外挂监测站和无线电传感器覆盖区域小,密集化、批量化建设才能形成监测合力,不适合自行征地建站方式建设。考虑到 监测站监测数据部分具有涉密性,在架设过程必须考虑到安全性需要,不能随意架设,必须做到架设环境的安全可靠要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是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批准的国有大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铁塔等基站设施和室内分布、通信管道系统建设及维护和运营工作。 铁塔公司于2015年完成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公司铁塔资产的回收,三家电信企业将存量铁塔注入铁塔公司后,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使得铁塔公司通信用铁塔资源具有唯一性。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目前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铁塔建设、营运资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新疆的所有通信铁塔,铁塔站址覆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部城区、乡镇和农村。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非该公司同意,不能借助铁塔进行任何使用和运营,此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有站址资源和挂高资源的唯一性。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具备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基于上述理由,我局本次铁塔和机房综合租赁项目所列木垒县和吉木萨尔县不同站址监测传感器组成的无线电监测传感器网络只有铁塔公司铁塔具备挂载能力,同时对监测站监测数据的涉密性有较高的保护作用,可以保证监测站载体和数据的安全性需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龙洋国郡铁塔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3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卡那·吐尔逊
联系电话:18009945905
联系地址:昌吉市长宁路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昌吉回族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设备挂载服务单一来源论证材料.docx
8.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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