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信宜市人民医院 正在招标
- 招标产品:微生物鉴定
- 招标编号:GDCZ22A-027
- 仪器网 2022-02-28 15:14:52 点击 1 次
- 【信宜市人民医院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招标】,招标编码为【GDCZ22A-02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投标截止到【2022-03-21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采购计划编号:440983-2022-00511
项目编号:GDCZ22A-027
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系统,1套,预算100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 2020 年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2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0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银湖西路
联系方式:181273493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长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花园开发区五小区17单元之1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8-8869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小姐
电 话:0668-8869828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是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8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茂机编[2012]29号)精神,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打破原有建制,人、财、物全部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合并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市政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阳光交易市场,实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体制改革的目的,按照“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主体的新架构。“一委”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一中心”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该中心事业编制28人,其中主任(市政管办副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由财政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内设机构由政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