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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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491001001 | ||||||||||||||||||||||||||||||||||||||||||||||
招标内容: | |||||||||||||||||||||||||||||||||||||||||||||||
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2.2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马庄村南部,祁陈路北侧、双马路西侧。2.3实施方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2.4使用者付费来源:①收取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相关费用,②水稳产品收入。2.5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2.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璐 电话:152976653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6-893061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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