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企业管理和信用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试点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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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22170001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试点 第一批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22170001004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桥东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
原公告内容: | |
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试点 第一批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试点第一批配套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试点第一批配套采购项目 2.2项目建设单位: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终端设备。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级服务”便民体系,创新“办事不出村、服务到家门”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信息惠民便民。 (二)企业管理服务平台。企业服务、项目管理、企业评价、企业管理展示、企业信用、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系统管理等有机融合,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实施周期:3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建设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8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9号众创大厦11层 联 系人:刘召鹏 电 话: 0311-66501233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海峰 电 话: 0311-6809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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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2.3招标范围:(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终端设备。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级服务”便民体系,创新“办事不出村、服务到家门”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信息惠民便民。(二)企业管理服务平台。企业服务、项目管理、企业评价、企业管理展示、企业信用、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系统管理等有机融合,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更正为:2.3招标范围: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终端设备。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级服务”便民体系,创新“办事不出村、服务到家门”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实现信息惠民便民。 2、原公告内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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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 | 石家庄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试点 第一批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