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南轩明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委托,就洛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临摹室建设项目A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临摹室建设项目A
1.2采购编号:洛师招标采购-2018-47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149000元
1.5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艺术微喷打印机 |
Epson20080 |
1 |
台 |
1.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验收
1.7质保期:1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9项目实施地点:洛阳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1.10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轩明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拟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3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前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
2.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协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单一来源文件。
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3.1 请你方于2018年07月 26日至2018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领取采购文件。
3.2 报名时须按以下规定携带报名资料以供审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注:以上证件3.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公告期限:
4.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4.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EPSON艺术微喷打印机具有的五级灰度标准,艺术微喷技术具有唯一性。
6、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6.3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师范学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阳师范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9-68618249
地 址:伊滨区吉庆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