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钢材)竞谈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钢材)竞谈采购项目
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CR22G-DCCY-WZJT-2023-001
1.采购条件
1.1采购条件
为满足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根据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本项目建设所需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竞谈谈判。本次竞谈采购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组织机构)负责本次竞谈项目的实施工作。
2.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项目西区,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本项目总建筑物16栋(不含地下车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其中:住宅楼12栋(地下1-2层,地上9-18层),建筑总面积119757.71㎡;W1楼1栋(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总面积2233.96㎡;W2楼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4110.69㎡;变配电室2栋(均为1层),建筑总面积499.46㎡;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86.14㎡。
2.2采购内容:
钢材,包件划分详见附件3;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钢材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竞谈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钢材相关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需提供2022-2023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2022-2023)年连续2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竞谈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内【(2022、2023)年连续2年】竞谈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2-2023)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谈产品,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响应竞谈。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3年12月3日-2023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任民 18945069774 邮箱:615754919@qq.com),向谈判单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4.2本次购买竞谈文件采用银行电汇,每包件售价500元;响应供应商须在购买竞谈文件前将所购置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竞谈编号+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01867151050001274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竞谈,供应商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2月7日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购买CA数字证书和线上报名,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文件、参与线上开标;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4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谈。
4.5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09:30-10:0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 月9日10:00,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请各供应商在2023年12月9日上午09:0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谈判文件。逾期未上传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公开报价
6.1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10:00。
6.2谈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媒介发布。
8. 竞谈保证金
8.1本次谈判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均为2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汇入本次竞谈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竞谈。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01867151050001274
9. 竞谈服务费
本次竞谈不收取竞谈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
联系人:任民
电话:18945069774
电子邮件:615754919@qq.co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竞谈申请表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 竞谈公告附表
竞谈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自购物资(钢材)竞谈采购项目
竞谈编号:CR22G-DCCY-WZJT-2023-001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谈项目有关标的物(下称竞谈物资)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竞谈。
1.1.2竞谈编号: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竞谈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竞谈内容、技术要求和计划交货期
1.3.1竞谈内容:见第五章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1.3.2竞谈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详见竞谈公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7)其他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2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1.4.3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响应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竞谈组织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竞谈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0)参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项目物资投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应商,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系统内单位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供应商。
(11)响应供应商的竞谈物资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1.5 费用承担
1.5.1 响应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谈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竞谈文件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本次竞谈不收取竞谈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谈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竞谈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9.1本次竞谈不召开竞谈预备会。
1.9.2响应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本竞谈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谈文件偏离竞谈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谈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谈文件包括:
(1)竞谈公告;
(2)响应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谈文件的澄清
2.2.1 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2响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谈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谈截止时间1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谈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谈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2.3.2 响应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4)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料;
(6)竞谈报价资料;
(7)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必须提供);
(12)诚信合规协议;
3.2 竞谈报价
3.2.1 竞谈报价:
3.2.1.1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且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1.2竞谈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含税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综合费、税率。响应供应商应按竞谈文件要求完成竞谈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
(1)税率:若以后因国家政策原因税率发生变化,税前价不变,调整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2)本次竞谈的所有材料必须开具在网上能查到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所有相关费用都已包含在综合到站价中。
(3)竞谈公开报价时到站单价为固定价。
3.2.1.3报价原则
钢材到站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C,
其中,
A为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B为出厂价格;
C为响应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括除了上述原材料参考价格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加工费、运费、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2.2结算与付款
3.2.2.1结算原则
钢材结算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C,
其中,
A为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B为出厂价格,
C为响应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括除了上述原材料参考价格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加工费、运费、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结算数量按以交货地点验收数量为准。
3.2.2.2结算时间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3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出具对账单。
3.2.2.3 付款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在全部供货完成后 3 月内支付。
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3 竞谈有效期
3.3.1 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谈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延长竞谈有效期。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本次竞谈失效,但响应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谈保证金。
3.4 竞谈保证金
3.4.1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竞谈保证金格式递交竞谈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3.4.3 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响应供应商退还竞谈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4.5 竞谈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递交,响应供应商须保证在公开报价前到达组织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竞谈项目名称、竞谈编号。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营业范围”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供应能力”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3 “财务能力”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交货期、竞谈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谈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签名并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 竞谈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之一:响应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响应文件正本装在包装袋内(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
4.1.2响应文件之二:响应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响应文件副本装在包装袋内(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
4.1.3响应文件之三:响应供应商准备一份已签字电子版响应文件。
4.1.4 第 4.1.1、4.1.2项需在公开报价之后邮寄至组织机构。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4.2.2 响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铁建云采平台。
4.2.3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公开报价
5.1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报价,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竞谈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公开报价:
(1)响应供应商签到,进入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2)宣布公开报价纪律;
(3)宣布采购人、响应供应商等有关信息;
(4)响应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
(5)按照平台自动生成的报价一览表顺序进行唱价,公布响应供应商名称、包件号、竞谈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竞谈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上签盖电子章;
(7)公开报价结束;
(8)响应供应商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争性谈判。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谈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谈、评审以及其他与竞谈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审办法和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选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抄送组织机构。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供应商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谈文件第四章“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竞谈,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谈保证金交由采购人入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谈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竞谈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若竞谈采购项目为首次公开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8.2 不再竞谈
按8.1规定重新竞谈后,响应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或竞谈时有效响应供应商少于3个缺乏明显竞争性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竞谈。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谈竞谈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谈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谈,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入围,不得以他人名义竞谈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响应供应商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四:竞谈公开报价记录表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钢材)
竞谈采购项目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公开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公开报价记录表
附件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电子邮箱至 AAA@aaa.com 。
年 月 日
附件六: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品种)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七: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
(中选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竞谈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采购人特殊需求)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采购人所属责任主体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竞谈文件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竞谈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符合性审查40分,价格评审60分;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能进入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报价,获得价格评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响应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选供应商。
2. 评审委员会
2.1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评审流程
a、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b、价格谈判、确定最终报价
c、综合评审
d、澄清
e、汇总评审结果
f、确定中选供应商
g、签订合同
3.2符合性审查
3.2.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经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竞谈按废止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2 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商务评审标准:
审查响应供应商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商务文件, 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技术评审标准:
审查响应供应商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谈判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按公开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入第一轮谈判。在此阶段,采购人依据响应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有疑问的报价文件、附件,进行综合澄清和第二次报价,以满足采购人最大需求。根据第一轮谈判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谈判或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本次竞谈的评审报价为谈判结束时响应供应商承诺的最终报价;谈判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报价文件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书面签字确认。
3.4综合评审
①符合性评审(40分)
②报价评审(60分)
响应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为谈判后响应供应商的承诺价格。
价格分数=[(最低竞谈价格)/(该响应供应商的承诺价格)]×60分
③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竞谈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a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
b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 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方面的任何不明确的内容做进一步澄清或对存在的细微偏差予以补正。但不得寻求、提出、允许或接受对实质性(价格除外)内容进行更改。在澄清工作中不得向响应供应商提出不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需要澄清或补正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进行澄清或补正。澄清或补正结果应汇总纳入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所需响应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竞谈。
3.6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响应将被拒绝;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谈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谈文件要求的竞谈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竞谈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谈报价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响应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竞谈的;(按竞谈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竞谈方案的除外)或没有文字报价的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不完整、或被确定为对竞谈文件(商务或技术)实质性不响应的文件;
(6)响应竞谈的物资规格型号与竞谈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竞谈物资要求的;
(7)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响应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8)增减竞谈文件或竞谈报价表任何内容或更改其格式的;竞谈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齐全、或与竞谈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或复制竞谈文件、竞谈文件装订不符合要求;
(9)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缺失重要资料的;
(10)响应供应商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采购人正确决策的;
(11)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7推荐中选供应商
3.7.1响应供应商排序的确定:将响应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得分为第一名,依次类推。
3.7.2推荐中选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供应商得分排序推荐,推荐排序前1至3名中选候选人。
3.7.3确定中选供应商:在被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选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的,采购人可以按中选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3.7.4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8签订合同
3.8.1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竞谈文件、响应文件中已被接受的条件,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8.2签订合同
中选通知发出后,中选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合同。
3.9拒绝所有响应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响应,
(1)响应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有效响应供应商少于3个使得竞谈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审委员会证实响应供应商串通竞谈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响应供应商或者响应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审以及其他与竞谈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响应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拒绝。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响应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 邮 箱:1690334107@qq.com
负责人: 王永伟 手机号: 18686872347
卖方: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招标编号为 的 包件招投标相关文件),就买方 项目部 (物资)的采购事宜达成合同,以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税率及质量要求
1.1本合同价款暂定含税总额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为 元(大写: ),税率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相应调整。
1.2本合同价格为打包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试验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装卸费(卸货到买方指定的位置)、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买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1.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需要对标的物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进行调整,乙方应予相应调整。
1.4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照 国家质量验收 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符合规范要求 。
第二条 实际结算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计算合同结算金额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且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计算。
特别注意事项:实际交付数量以买方指定的两名验收人员签字为准,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买方指定验收人员如下(如人员变动,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姓名: 马鹏 。
2.2计量方法:检尺/检斤/计件等。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买方现场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4采用检尺计量的,必须进行复磅,复磅与检尺计算重量负差不得超过【】‰。
2.5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第三条 对账结算、发票和货款支付
3.1对账结算
(1)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材料按上述表格单价结算;
‚浮动单价材料按 到货当日单价 结算;
(2)对账结算时间:每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5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签认对账单。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次对账结算已完成。
(3)末次结算:买方无供货需求后,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末次结算,完善发票等结算手续,签署结算协议。
3.2发票
(1)每供应期结算后 7 日内,卖方应按已交货付且验收合格、合同约定当期的数额向买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由于条件限制必须与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应自开具发票之日起 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双方指定的增值税发票送交人、接收人姓名及签字如下:
卖方签字: ; 买方签字: 。
(3)买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卖方开具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经验证不合格的,必须接受买方退票并重新开具能通过税控机验证的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在此之前,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3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 5 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2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在全部供货完成后 3 月内支付。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 无 。
双方特别约定:因本合同涉及的材料全部使用于本工程项目的特殊属性,卖方充分理解项目业主对买方的计价拨款或有延迟拖欠,因此,买卖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及其他付款条件,如与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不一致的,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按相应比例支付或延迟支付,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前,如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工程款有拖欠,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相应延迟支付并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等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4.2因卖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3包装完整但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买方查实,卖方应给予解决。
4.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数量明细表等。
第五条 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需要决定。
5.2交货地点: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5.3运输方式:以具体运输方式为主。
5.4保险: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移交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丢失、损毁等责任和风险均由卖方自行承担,与买方无关。
5.5与买卖双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与材料相对应的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加盖卖方的鲜章)等资料在交货时一并移交。
5.6卖方须服从买方现场管理,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环保要求,因不服从现场管理和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时间: 交货时间 ;
6.2验收方法: 买方指定人员验收 ;
6.3验收标准:《技术规格书》要求;
6.4验收和试验:由买方物资部收料人员验收,买方试验人员对到货物资取样检测。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7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买方验收不作为货物质量合格的最终依据,在货物质保期内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提出书面异议通知卖方,卖方须按买方的要求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7.3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7.4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接受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8.1买方
8.1.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1.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1.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卖方
8.2.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2.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2.3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保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实现合同约定、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四统一”。
8.2.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2.5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6卖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买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买方同意使用而免除卖方责任。
第九条 买方违约责任
9.1买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9.2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 12 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
9.3合同期内如多次供货的,最后一次供货对账结算前,买方如有过程中欠付,卖方同意买方不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9.4买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的(多交、少交、晚交、不交),买方除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未能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10.4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0.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6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 3 日内通知买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0.7卖方就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如下义务及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5)卖方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卖方提供的发票有误或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依法开具红字专票,未开具的无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货款。
(10)依合同发生退货、质保金扣款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10.8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
10.9卖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能因和其它第三方签署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知识产权纠纷等)给发包人(建设单位)、买方带来任何诉讼和纠纷。卖方违反本约定,应按合同总价款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10其它: / 。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1.1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自身、对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造成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11.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及施工场地,应遵守国家、地方及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场地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具,并听从买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因卖方或卖方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12.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解除、中止、终止及因本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中,所涉及的包括不限于双方往来各类通知、供货计划、纪要、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双方应根据本合同首页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送达。
13.2合同履行中,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得到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未通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方法
14.1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应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开庭地:北京。
14.2双方商定:依法解决争议时,如需对合同标的质量及技术缺陷等进行司法鉴定时,买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卖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诉讼、仲裁及保全相关约定
14.3.1卖方已充分了解买方属于央企,具有卓越的商誉和履行债务的能力,并知悉买方的多层级法人治理结构,知悉买方的股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一人股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一人股东)与买方均各自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账簿等,不存在财产、人员、业务等混同情形。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对买方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
14.3.2卖方承诺,如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卖方不得滥用诉权,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14.3.3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并申请财产保全的,卖方应按照诉讼/仲裁标的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4.3.4如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数量、结算等产生纠纷未得到解决,导致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货款,基于对买方施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卖方不对买方提出冻结、查封银行账户的保全申请(其他财产除外);如卖方违反约定,应当以申请冻结查封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方支付自查封冻结日起至账户实际解冻日止的违约金。
14.3.5基于本合同性质、实际履行的状况,双方一旦发生争议,互不承担律师费。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16.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买卖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亦不得转移,否则视为违约,该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本合同履行如违反国有企业廉洁规定和未遵守廉洁承诺,即使有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供货数量、费用等,买卖双方应重新审核相关签字凭证,同时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16.4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必须经买方公司法人盖章进行确认,否则当然无效。
16.5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签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二:质量要求
附件三: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工业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5、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四:卖方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钢材、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2. 竞谈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2.1 供应商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验收标准
4.1供应商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4.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供应商及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应按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采购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供应商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3采购人抽样复测以采购人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供应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专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 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自购物资竞谈采购
(物资名称、包件)
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4.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料;
6.竞谈报价资料;
7.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必须提供);
12.诚信合规协议;
1.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竞谈公告(竞谈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文本一份。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竞谈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各型号货物初始价,详见竞谈报价表。
2、响应供应商将按竞谈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响应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响应供应商完全清楚其应放弃提出一切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偏离表中列出的之外完全符合竞谈文件中的要求。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日起 120 个日历日。
5、根据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6、响应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竞谈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响应供应商保证数据或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竞谈价的响应文件的行为。
7、响应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交 万元保证金。
8、与本竞谈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竞谈人授权代表: 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 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竞谈编号)竞谈文件的竞谈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名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4.竞谈保证金
4.1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2竞谈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5.资格审查资料
5.1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2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3财务能力
需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提供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5.5近年完成同类竞谈物资采购业绩表
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
5.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竞谈报价表
6.1竞谈物资报价表
7.供应商资格声明
7.1供应商资格声明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近3年营业额:
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物资的生产厂名称、地址(附生产厂资格声明或代理协议)
5.由其他生产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6.近3年提供的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销售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代理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近3年营业额:
3.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 同意为响应供应商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
5. 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6. 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名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竞谈编号、包件号)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竞谈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竞谈共同和分别承担竞谈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公司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提供详细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
12.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自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一)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
的职责或义务。
甲方人员若有违反以上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甲方举报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CR22G-DCCY-WZJT-2023-001
1.采购条件
1.1采购条件
为满足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施工需求,根据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本项目建设所需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竞谈谈判。本次竞谈采购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组织机构)负责本次竞谈项目的实施工作。
2.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项目西区,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本项目总建筑物16栋(不含地下车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和框架结构。其中:住宅楼12栋(地下1-2层,地上9-18层),建筑总面积119757.71㎡;W1楼1栋(地下1层,地上2层),建筑总面积2233.96㎡;W2楼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4110.69㎡;变配电室2栋(均为1层),建筑总面积499.46㎡;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3286.14㎡。
2.2采购内容:
钢材,包件划分详见附件3;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钢材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竞谈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钢材相关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需提供2022-2023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2022-2023)年连续2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竞谈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内【(2022、2023)年连续2年】竞谈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2年【(2022-2023)年连续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谈产品,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响应竞谈。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竞谈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3年12月3日-2023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任民 18945069774 邮箱:615754919@qq.com),向谈判单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4.2本次购买竞谈文件采用银行电汇,每包件售价500元;响应供应商须在购买竞谈文件前将所购置文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竞谈编号+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01867151050001274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竞谈,供应商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2月7日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购买CA数字证书和线上报名,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文件、参与线上开标;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4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竞谈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谈。
4.5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09:30-10:0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 月9日10:00,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请各供应商在2023年12月9日上午09:0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谈判文件。逾期未上传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公开报价
6.1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10:00。
6.2谈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媒介发布。
8. 竞谈保证金
8.1本次谈判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均为2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汇入本次竞谈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竞谈。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01867151050001274
9. 竞谈服务费
本次竞谈不收取竞谈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
联系人:任民
电话:18945069774
电子邮件:615754919@qq.co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竞谈申请表
竞谈申请表 | |||
竞谈编号: | |||
竞谈项目名称 |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响应供应商通信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响应供应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竞谈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竞谈公告对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竞谈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报名。 特此申请,本竞谈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响应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件三: 竞谈公告附表
竞谈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自购物资(钢材)竞谈采购项目
竞谈编号:CR22G-DCCY-WZJT-2023-00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计划交货期 | 收货人 |
1 | GC-01 | 盘圆 | HPB300 6mm | t | 2.04 | 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月份 | 马鹏 |
2 | 盘圆 | HPB300 8mm | t | 2.04 | |||||
3 | 盘螺 | HRB400 6mm | t | 5.54 | |||||
4 | 盘螺 | HRB400 8mm | t | 103.8 | |||||
5 | 盘螺 | HRB400 10mm | t | 45.86 | |||||
6 | 螺纹钢 | HRB400 12mm | t | 12.784 | |||||
7 | 螺纹钢 | HRB400 14mm | t | 23.11 | |||||
8 | 螺纹钢 | HRB400 16mm | t | 18.874 | |||||
9 | 螺纹钢 | HRB400 18mm | t | 17.98 | |||||
10 | 螺纹钢 | HRB400 20mm | t | 51.716 | |||||
11 | 螺纹钢 | HRB400 22mm | t | 19.876 | |||||
12 | 螺纹钢 | HRB400 25mm | t | 19.94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计划交货期 | 收货人 |
1 | GC-02 | 盘螺 | HRB400 6mm | t | 5.88 | 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买方工程结束 | 马鹏 |
2 | 盘螺 | HRB400 8mm | t | 17.8 | |||||
3 | 盘螺 | HRB400 10mm | t | 9.86 | |||||
4 | 螺纹钢 | HRB400 12mm | t | 14.706 | |||||
5 | 螺纹钢 | HRB400 14mm | t | 13.07 | |||||
6 | 螺纹钢 | HRB400 16mm | t | 10.616 | |||||
7 | 螺纹钢 | HRB400 18mm | t | 47.28 | |||||
8 | 螺纹钢 | HRB400 20mm | t | 8.004 | |||||
9 | 螺纹钢 | HRB400 22mm | t | 5.364 | |||||
10 | 螺纹钢 | HRB400 25mm | t | 13.86 |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竞谈编号 | CR22G-DCCY-WZJT-2023-001 |
1.1.3 | 采购人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 |
1.1.4 | 项目名称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自购物资(钢材、商品混凝土)竞谈采购项目 |
1.3.1 | 竞谈内容 | 详见第五章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1 | 响应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谈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5.2 | 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竞谈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本次竞谈不收取竞谈服务费。 | |
1.9.1 | 竞谈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响应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公开报价前1天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 |
1.9.3 | 采购人澄清 | 截止时间:公开报价前1天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2.2.1 | 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 |
2.2.2 |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谈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 |
2.3.2 | 响应供应商确认收到竞谈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 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 |
3.1.1 |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2.2 | 1.响应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需求一览表的规格要求进行报价。 2.货币: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货币的报价不予接受。 3.竞谈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竞谈总价取整。 | |
3.3.1 | 竞谈有效期 | 120天 |
3.4.1 | 竞谈保证金 | 本次竞谈不收取保证金。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2023年 |
3.5.4 | 质量检测报告的年份要求 | 2022年-2023年 |
3.5.5 | 近年在建设项目中同种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22年-2023年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 |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2年至2023年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3.6.3 | 签名并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单位章(正本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 |
3.6.4 | 响应文件份数 | 1份正本、1份副本,另加1份电子文档(需另附excel格式1次报价表、2次报价表) |
3.6.5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竞谈物资一包一投) |
4.1.4 | 封套上写明 | 竞谈项目名称、竞谈编号和响应供应商全称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见竞谈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是 |
5.1 | 竞谈时间和地点 | 见竞谈公告 |
5.2 | 竞谈程序 | (1)响应供应商在交易平台签到、解密响应文件; (2)公开报价; (3)响应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公开报价一览表上签盖;若开始签章后三十分钟之内,响应供应商未签章,视同该响应供应商确认报价结果; |
6.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供应商 | □是 √否,评审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选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无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谈项目有关标的物(下称竞谈物资)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竞谈。
1.1.2竞谈编号: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竞谈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竞谈内容、技术要求和计划交货期
1.3.1竞谈内容:见第五章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1.3.2竞谈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4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详见竞谈公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7)其他要求:详见竞谈公告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4.2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1.4.3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响应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竞谈组织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竞谈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0)参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项目物资投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应商,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系统内单位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供应商。
(11)响应供应商的竞谈物资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1.5 费用承担
1.5.1 响应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谈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竞谈文件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本次竞谈不收取竞谈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谈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竞谈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9.1本次竞谈不召开竞谈预备会。
1.9.2响应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转包
本竞谈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谈文件偏离竞谈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谈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谈文件包括:
(1)竞谈公告;
(2)响应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谈文件的澄清
2.2.1 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2响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谈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谈截止时间1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谈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谈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2.3.2 响应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4)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料;
(6)竞谈报价资料;
(7)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必须提供);
(12)诚信合规协议;
3.2 竞谈报价
3.2.1 竞谈报价:
3.2.1.1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且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1.2竞谈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含税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综合费、税率。响应供应商应按竞谈文件要求完成竞谈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
(1)税率:若以后因国家政策原因税率发生变化,税前价不变,调整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2)本次竞谈的所有材料必须开具在网上能查到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所有相关费用都已包含在综合到站价中。
(3)竞谈公开报价时到站单价为固定价。
3.2.1.3报价原则
钢材到站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C,
其中,
A为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B为出厂价格;
C为响应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括除了上述原材料参考价格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加工费、运费、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2.2结算与付款
3.2.2.1结算原则
钢材结算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C,
其中,
A为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B为出厂价格,
C为响应供应商将货物运至采购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综合费包括除了上述原材料参考价格外的所有费用,包括加工费、运费、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结算数量按以交货地点验收数量为准。
3.2.2.2结算时间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3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出具对账单。
3.2.2.3 付款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在全部供货完成后 3 月内支付。
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3 竞谈有效期
3.3.1 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谈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延长竞谈有效期。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本次竞谈失效,但响应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谈保证金。
3.4 竞谈保证金
3.4.1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竞谈保证金格式递交竞谈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3.4.3 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响应供应商退还竞谈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4.5 竞谈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递交,响应供应商须保证在公开报价前到达组织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竞谈项目名称、竞谈编号。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营业范围”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供应能力”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3 “财务能力”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8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交货期、竞谈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谈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签名并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 竞谈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之一:响应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响应文件正本装在包装袋内(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
4.1.2响应文件之二:响应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响应文件副本装在包装袋内(响应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
4.1.3响应文件之三:响应供应商准备一份已签字电子版响应文件。
4.1.4 第 4.1.1、4.1.2项需在公开报价之后邮寄至组织机构。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4.2.2 响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铁建云采平台。
4.2.3 除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公开报价
5.1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报价,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竞谈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公开报价:
(1)响应供应商签到,进入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2)宣布公开报价纪律;
(3)宣布采购人、响应供应商等有关信息;
(4)响应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
(5)按照平台自动生成的报价一览表顺序进行唱价,公布响应供应商名称、包件号、竞谈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竞谈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上签盖电子章;
(7)公开报价结束;
(8)响应供应商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争性谈判。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谈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谈、评审以及其他与竞谈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确定的评审办法和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选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7.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抄送组织机构。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供应商应按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谈文件第四章“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竞谈,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谈保证金交由采购人入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谈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竞谈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谈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谈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若竞谈采购项目为首次公开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竞谈。
8.2 不再竞谈
按8.1规定重新竞谈后,响应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或竞谈时有效响应供应商少于3个缺乏明显竞争性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竞谈。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谈竞谈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谈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谈,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入围,不得以他人名义竞谈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响应供应商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四:竞谈公开报价记录表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钢材)
竞谈采购项目
竞谈编号:
包件号:
公开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公开报价记录表
序号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物资名称 | 增值税税率 | 价税合计 | 是否递交竞谈保证金 | 响应供应商签名 |
1 | ||||||
2 | ||||||
3 |
附件五: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电子邮箱至 AAA@aaa.com 。
年 月 日
附件六: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品种)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七: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
(中选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竞谈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采购人特殊需求)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采购人所属责任主体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竞谈文件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竞谈编号)竞谈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审委员会 |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及以上奇数人员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谈报价表、物资需求一览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正本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6项规定 | ||
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6.4项规定 |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4.1款规定 | ||
响应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4.2款规定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供应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5.2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5.3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5.4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竞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5.5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竞谈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项规定 | ||
竞谈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竞谈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合同履约能力 | 对本次竞谈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章“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竞谈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3.3.3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竞谈文件规定可以废止的其他情况 |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符合性审查40分,价格评审60分;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能进入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报价,获得价格评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响应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选供应商。
2. 评审委员会
2.1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评审流程
a、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b、价格谈判、确定最终报价
c、综合评审
d、澄清
e、汇总评审结果
f、确定中选供应商
g、签订合同
3.2符合性审查
3.2.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经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的竞谈按废止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2 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商务评审标准:
审查响应供应商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商务文件, 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技术评审标准:
审查响应供应商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谈判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按公开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入第一轮谈判。在此阶段,采购人依据响应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有疑问的报价文件、附件,进行综合澄清和第二次报价,以满足采购人最大需求。根据第一轮谈判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谈判或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本次竞谈的评审报价为谈判结束时响应供应商承诺的最终报价;谈判时,响应供应商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报价文件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书面签字确认。
3.4综合评审
①符合性评审(40分)
②报价评审(60分)
响应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为谈判后响应供应商的承诺价格。
价格分数=[(最低竞谈价格)/(该响应供应商的承诺价格)]×60分
③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竞谈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a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
b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 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方面的任何不明确的内容做进一步澄清或对存在的细微偏差予以补正。但不得寻求、提出、允许或接受对实质性(价格除外)内容进行更改。在澄清工作中不得向响应供应商提出不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需要澄清或补正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进行澄清或补正。澄清或补正结果应汇总纳入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响应供应商提供所需响应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竞谈。
3.6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响应将被拒绝;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谈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谈文件要求的竞谈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竞谈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谈报价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响应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竞谈的;(按竞谈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竞谈方案的除外)或没有文字报价的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不完整、或被确定为对竞谈文件(商务或技术)实质性不响应的文件;
(6)响应竞谈的物资规格型号与竞谈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竞谈物资要求的;
(7)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响应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8)增减竞谈文件或竞谈报价表任何内容或更改其格式的;竞谈报价表填写不清晰、不齐全、或与竞谈文件格式内容要求不一致、或复制竞谈文件、竞谈文件装订不符合要求;
(9)响应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缺失重要资料的;
(10)响应供应商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采购人正确决策的;
(11)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省部级以上质检单位通报的不良行为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7推荐中选供应商
3.7.1响应供应商排序的确定:将响应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得分为第一名,依次类推。
3.7.2推荐中选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供应商得分排序推荐,推荐排序前1至3名中选候选人。
3.7.3确定中选供应商:在被推荐的中选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选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的,采购人可以按中选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3.7.4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8签订合同
3.8.1采购人确定中选供应商后,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竞谈文件、响应文件中已被接受的条件,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8.2签订合同
中选通知发出后,中选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合同。
3.9拒绝所有响应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响应,
(1)响应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有效响应供应商少于3个使得竞谈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审委员会证实响应供应商串通竞谈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响应供应商或者响应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审以及其他与竞谈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报价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响应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拒绝。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响应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买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项目部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弘景街以南、青年街以西 邮 箱:1690334107@qq.com
负责人: 王永伟 手机号: 18686872347
卖方: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 箱:
联系人: 手机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招标编号为 的 包件招投标相关文件),就买方 项目部 (物资)的采购事宜达成合同,以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税率及质量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元) | 含税单价 (元) | 价税合计 (元) | 产地 | 备注 |
| | | | | | | | ||||
合计 | |||||||||||
价税合计金额(RMB)大写: | |||||||||||
备注:(1)如为浮动单价,则按价格浮动计算公式; (2)如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 (3)如适用相同增值税税率,采购项目可以合并也可以分拆; (4)该表格适用于材料采购,其他类型的采购参照使用。 |
1.1本合同价款暂定含税总额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增值税税额为 元(大写: ),税率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相应调整。
1.2本合同价格为打包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试验费、储存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装卸费(卸货到买方指定的位置)、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抵达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买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1.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需要对标的物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进行调整,乙方应予相应调整。
1.4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照 国家质量验收 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符合规范要求 。
第二条 实际结算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计算合同结算金额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且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计算。
特别注意事项:实际交付数量以买方指定的两名验收人员签字为准,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买方指定验收人员如下(如人员变动,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姓名: 马鹏 。
2.2计量方法:检尺/检斤/计件等。
2.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买方现场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4采用检尺计量的,必须进行复磅,复磅与检尺计算重量负差不得超过【】‰。
2.5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买方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范围,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第三条 对账结算、发票和货款支付
3.1对账结算
(1)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材料按上述表格单价结算;
‚浮动单价材料按 到货当日单价 结算;
(2)对账结算时间:每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 5 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签认对账单。对账单签认完成后,视为当次对账结算已完成。
(3)末次结算:买方无供货需求后,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末次结算,完善发票等结算手续,签署结算协议。
3.2发票
(1)每供应期结算后 7 日内,卖方应按已交货付且验收合格、合同约定当期的数额向买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由于条件限制必须与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应自开具发票之日起 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双方指定的增值税发票送交人、接收人姓名及签字如下:
卖方签字: ; 买方签字: 。
(3)买方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卖方开具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验证。卖方开具的发票经验证不合格的,必须接受买方退票并重新开具能通过税控机验证的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在此之前,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3货款支付
(1)货款的支付时间
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 5 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2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在全部供货完成后 3 月内支付。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预付货款: 无 。
双方特别约定:因本合同涉及的材料全部使用于本工程项目的特殊属性,卖方充分理解项目业主对买方的计价拨款或有延迟拖欠,因此,买卖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及其他付款条件,如与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不一致的,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按相应比例支付或延迟支付,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前,如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工程款有拖欠,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相应延迟支付并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等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4.2因卖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3包装完整但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买方查实,卖方应给予解决。
4.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数量明细表等。
第五条 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需要决定。
5.2交货地点: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5.3运输方式:以具体运输方式为主。
5.4保险: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移交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物资的丢失、损毁等责任和风险均由卖方自行承担,与买方无关。
5.5与买卖双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与材料相对应的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加盖卖方的鲜章)等资料在交货时一并移交。
5.6卖方须服从买方现场管理,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环保要求,因不服从现场管理和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时间: 交货时间 ;
6.2验收方法: 买方指定人员验收 ;
6.3验收标准:《技术规格书》要求;
6.4验收和试验:由买方物资部收料人员验收,买方试验人员对到货物资取样检测。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7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买方验收不作为货物质量合格的最终依据,在货物质保期内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提出书面异议通知卖方,卖方须按买方的要求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7.3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7.4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接受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8.1买方
8.1.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1.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1.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卖方
8.2.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2.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2.3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保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实现合同约定、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四统一”。
8.2.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2.5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8.2.6卖方保证,已合法取得或被授权所供应物资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买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发现存在仿冒、侵犯他人专利,或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因买方同意使用而免除卖方责任。
第九条 买方违约责任
9.1买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9.2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 12 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
9.3合同期内如多次供货的,最后一次供货对账结算前,买方如有过程中欠付,卖方同意买方不承担违约金及利息。
9.4买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的(多交、少交、晚交、不交),买方除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未能按供货计划交付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0.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10.4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0.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6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 3 日内通知买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0.7卖方就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担如下义务及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无折痕,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5)卖方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6)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7)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卖方提供的发票有误或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依法开具红字专票,未开具的无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货款。
(10)依合同发生退货、质保金扣款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10.8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
10.9卖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能因和其它第三方签署协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知识产权纠纷等)给发包人(建设单位)、买方带来任何诉讼和纠纷。卖方违反本约定,应按合同总价款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10其它: / 。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1.1双方应当谨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自身、对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造成对方及对方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
11.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及施工场地,应遵守国家、地方及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场地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具,并听从买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因卖方或卖方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后果。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12.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解除、中止、终止及因本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中,所涉及的包括不限于双方往来各类通知、供货计划、纪要、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双方应根据本合同首页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送达。
13.2合同履行中,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得到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未通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送达,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方法
14.1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应由钦州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开庭地:北京。
14.2双方商定:依法解决争议时,如需对合同标的质量及技术缺陷等进行司法鉴定时,买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卖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诉讼、仲裁及保全相关约定
14.3.1卖方已充分了解买方属于央企,具有卓越的商誉和履行债务的能力,并知悉买方的多层级法人治理结构,知悉买方的股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一人股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一人股东)与买方均各自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账簿等,不存在财产、人员、业务等混同情形。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对买方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
14.3.2卖方承诺,如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卖方不得滥用诉权,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
14.3.3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权利,并申请财产保全的,卖方应按照诉讼/仲裁标的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4.3.4如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数量、结算等产生纠纷未得到解决,导致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货款,基于对买方施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卖方不对买方提出冻结、查封银行账户的保全申请(其他财产除外);如卖方违反约定,应当以申请冻结查封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方支付自查封冻结日起至账户实际解冻日止的违约金。
14.3.5基于本合同性质、实际履行的状况,双方一旦发生争议,互不承担律师费。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16.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买卖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债权债务转移,合同其他相关权利义务亦不得转移,否则视为违约,该债权债务的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本合同履行如违反国有企业廉洁规定和未遵守廉洁承诺,即使有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供货数量、费用等,买卖双方应重新审核相关签字凭证,同时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16.4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变更,必须经买方公司法人盖章进行确认,否则当然无效。
16.5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签约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章): 卖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名称(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附件二:质量要求
附件三: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工业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5、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四:卖方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GC-01 | 盘圆 | HPB300 6mm | t | 2.04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 |
2 | 盘圆 | HPB300 8mm | t | 2.04 | |||
3 | 盘螺 | HRB400 6mm | t | 5.54 | |||
4 | 盘螺 | HRB400 8mm | t | 103.8 | |||
5 | 盘螺 | HRB400 10mm | t | 45.86 | |||
6 | 螺纹钢 | HRB400 12mm | t | 12.784 | |||
7 | 螺纹钢 | HRB400 14mm | t | 23.11 | |||
8 | 螺纹钢 | HRB400 16mm | t | 18.874 | |||
9 | 螺纹钢 | HRB400 18mm | t | 17.98 | |||
10 | 螺纹钢 | HRB400 20mm | t | 51.716 | |||
11 | 螺纹钢 | HRB400 22mm | t | 19.876 | |||
12 | 螺纹钢 | HRB400 25mm | t | 19.94 |
竞谈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GC-02 | 盘螺 | HRB400 6mm | t | 5.88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财诚园工程施工现场 | |
2 | 盘螺 | HRB400 8mm | t | 17.8 | |||
3 | 盘螺 | HRB400 10mm | t | 9.86 | |||
4 | 螺纹钢 | HRB400 12mm | t | 14.706 | |||
5 | 螺纹钢 | HRB400 14mm | t | 13.07 | |||
6 | 螺纹钢 | HRB400 16mm | t | 10.616 | |||
7 | 螺纹钢 | HRB400 18mm | t | 47.28 | |||
8 | 螺纹钢 | HRB400 20mm | t | 8.004 | |||
9 | 螺纹钢 | HRB400 22mm | t | 5.364 | |||
10 | 螺纹钢 | HRB400 25mm | t | 13.86 |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钢材、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2. 竞谈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2.1 供应商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验收标准
4.1供应商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4.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供应商及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应按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采购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供应商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3采购人抽样复测以采购人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供应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专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 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自购物资竞谈采购
(物资名称、包件)
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4.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料;
6.竞谈报价资料;
7.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必须提供);
12.诚信合规协议;
1.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竞谈公告(竞谈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文本一份。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竞谈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各型号货物初始价,详见竞谈报价表。
2、响应供应商将按竞谈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响应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响应供应商完全清楚其应放弃提出一切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偏离表中列出的之外完全符合竞谈文件中的要求。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日起 120 个日历日。
5、根据响应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6、响应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竞谈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响应供应商保证数据或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竞谈价的响应文件的行为。
7、响应供应商已按要求提交 万元保证金。
8、与本竞谈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竞谈人授权代表: 单位名称:
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 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名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竞谈编号)竞谈文件的竞谈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名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并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4.竞谈保证金
4.1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4.2竞谈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竞谈编号 | 项目名称 |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收款单位/人 | ||
地址 | 汇款银行 | ||
汇款银行 行号 | 汇款帐号 | ||
保证金金额 | RMB: (大写:人民币 ) | 保证金类别 | □保函 □电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资格审查资料
5.1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和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纳税人身份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技 工 | ||||||||
账号 | 其 他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等材料的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
5.2生产能力证明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附主要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5.3财务能力
需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提供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
5.5近年完成同类竞谈物资采购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
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对方名称 | |
对方地址 | |
对方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入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框架协议数量及交货期等) |
5.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竞谈报价表
6.1竞谈物资报价表
竞谈报价表(XX1) | ||||||||||||||
响应供应商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不含税) | 综合费 (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到站单价 (价税合计) | 到站合价 (价税合计)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
1 | 2 | 3 | 4 | 5=2+3 | 6=1×5 | |||||||||
1 | XXXX | |||||||||||||
2 | XXXX | |||||||||||||
3 | XXXX | |||||||||||||
合计 |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计划单的时间为准。 3.垫资金额: 万元;垫资时间: 月; 4.表中各栏必须全部填写,否则按废止处理。 | ||||||||||||||
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7.供应商资格声明
7.1供应商资格声明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流动负债:
5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近3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3.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物资的生产厂名称、地址(附生产厂资格声明或代理协议)
5.由其他生产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 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
6.近3年提供的竞谈采购或竞争性谈判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销售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 代理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近3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3.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 同意为响应供应商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
5. 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6. 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名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竞谈编号、包件号)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竞谈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竞谈共同和分别承担竞谈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 | 制造厂名称(公章) |
签名人职务和部门 | 签名人职务和部门 |
签名人姓名 | 签名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 |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公司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响应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9.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提供详细技术规格书)
10.竞谈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
12.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自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一)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
的职责或义务。
甲方人员若有违反以上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甲方举报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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