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2024年度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鹿泉区2024年度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项目已由无以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鹿泉区2024年度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般债券项目 (2)工程地点:鹿泉区梁庄水库、黄峪水库、南庄水库、岭底水库、羊角庄水库、山尹村水库、团山水库、十八扭沟水库、西薛庄水库、杜庄水库、二街水库; (3)工程规模及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鹿泉区11座的水库维修养护及提升改造,不涉及水库特征指标调整,维持各水库规模不变。主要建设内容:梁庄水库、黄峪水库、南庄水库、岭底水库、羊角庄水库、山尹村水库、团山水库、十八扭沟水库、西薛庄水库、杜庄水库、二街水库等11座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提升改造及安全监测设施新增改造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一、二标段为施工招标,三、四标段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采购及安装; (5)计划工期:一、二标段: 6个月; 三、四标段:供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 3个月内供货及安装完成; (6)质量标准:一、二标段:合格;三、四标段: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水库大坝监测平台信息共享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省(市)信息管理平台、水利一张图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实时数据衔接,采购的设施设备须满足5年质量保障和维修服务(五年内设施设备如出现故障或损坏情况,承建单位负责维修或更换,所更换的设备不能低于原设备的质量和性能,五年内网络维护、使用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2 00:00至2024-05-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4 08: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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