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的成交结果公告
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公厕保洁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冲洗白色污染清理清除冰雪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清洗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发放公厕维修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实地考察整修方案解决方案日常事务管理垃圾分类设施宣传单引导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消杀商铺门前及周围无乱堆杂物人畜粪便道路保洁标准保洁路面清扫清雪地面清扫停车场路旁绿地树沟花坛喷泉水池擦手纸卷纸洗手液垃圾桶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公厕内卫生保洁空气清香剂卫生服务用品保洁工具公厕所需物料消防器材物业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卫生用品公厕水电暖及维修公厕日常所需物料给排水井门窗垃圾分类容器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维修物业管理应急预案节能措施
金额
121.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qcgj(zc)2022-10
预算金额122万元
招标公司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阚荷彬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阚荷彬0990-6222961
中标公司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KQCGJ(ZC)2022-10
二、项目名称: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 | 详见采购文件 | 不限 | 批 | 报价:1217000.00(元) | 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文化创意产业园51-14号 | 91650200397999712P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 | 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斌,曹建新,马晓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油建路170号B座
联系方式:0990-6286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联系方式:0990-6222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荷彬 毛玉平
电 话:0990-6222961
附件信息:
公厕保洁磋商文件-修改10.5最终.doc公厕保洁磋商文件-修改10.5最终.doc
392.0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04.0K
附件下载: 公厕保洁磋商文件-修改10.5最终.doc 公厕保洁磋商文件-修改10.5最终.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磋商采购文件编号:KQCGJ(ZC)2022-10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新疆天麒
第四章合同书...................................第29页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2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页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页总目录二零二二年十月
项目编号:KQCGJ(ZC)2022-10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第52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35页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无预算金额:122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0月6日至2022年10月16日19:00止,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0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地址:克拉玛依市油建路170号B座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应自行承担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0-6222961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尼格尔
A说明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990-6286596、0990-6222961项目联系人:尼格尔(采购人)阚荷彬、毛玉平(采购代理机构)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号:KQCGJ(ZC)2022-10 |
2 | 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地 址:克拉玛依市油建路170号B座 邮政编码:834000 联系人:尼格尔 联系电话:0990-6286596 |
3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邮政编码:834000联系人:阚荷彬 毛玉平 联系电话:0990-622296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行号:102882000037银行账号:3003020209024539038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 |
5 | 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 |
6 |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各供应商须自行对采购项目进行考察。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2年10月12日13:00前将有关疑问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邮箱943184270@qq.com,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采购人将以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联系电话: 0990-6222961 联系人:阚荷彬 毛玉平 |
7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0月17日16:00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5:30~16: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
8 | 磋商时间:2022年10月17日16:00 磋商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
9 | 本项目采购预算:¥12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整),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
2、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1.2磋商依据本采购文件仅适用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的采购。1.1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及磋商依据
2.6“服务”系指合同文本(样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规定,在服务期限完成对汇嘉滨河广场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大风过后白色污染清理和冬季清除冰雪工作,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等)和其他设施(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等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汇嘉滨河广场的13座公厕(A区4座、B区9座)室内外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及公厕维修等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4“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1“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
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3.1采购范围:在服务期限完成对汇嘉滨河广场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大风过后白色污染清理和冬季清除冰雪工作,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等)和其他设施(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等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汇嘉滨河广场的13座公厕(A区4座、B区9座)室内外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及公厕维修等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
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4.5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6.2.2供应商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参与磋商费用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考察项目情况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磋商和实施磋商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6.1实地考察6、实地考察和费用
8.2.1供应商确认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内容。8.2、技术资料8.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采购文件的约束力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7、法律适用
9、采购文件的组成B磋商文件8.3.1.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8.3.1.1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勘察、用车、差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8.3.1磋商报价内容8.3磋商报价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1本采购文件是对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0.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于2022年10月12日13:00前将有关疑问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邮箱943184270@qq.com,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采购人将以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采购文件的澄清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9.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11.3供应商在每次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后,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确认。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每位供应商。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修改和补充文件,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0.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原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变更通知等。10.2澄清内容包括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和答复,各供应商需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查看并下载。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新的修改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3.2除在采购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编写C响应文件的编写
(1)响应函(详见格式1);15.2响应文件15.1响应文件封面;15、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14.1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应采用常用、广泛、普及的软件编制,如使用特殊软件需提供软件安装包,便于查看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全部为PDF加密电子版文件。14、不见面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8)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他人员情况表(详见格式7);(6)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6);(5)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详见格式5);(4)供应商资格声明(详见格式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格式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2);
(14)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格式10);(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2)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11)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0)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9)近三年(自2019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详见格式8);
(17)服务承诺;(16)制定的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15)迎检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紧急报修、维修停用、发生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等方面提供可行、详细的应急措施、迎检措施等方面);(14)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1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详见格式12);(15)商务报价一览表(详见格式11);
(2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24)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各项证明资料;(23)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工作的承诺,并全程跟踪服务的承诺;(22)采购需求及评分所需的其它资料;(19)服务总体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目标以及保证措施);(18)服务响应时间;
17.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服务,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17、商务报价16.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服务及价格等内容。16、响应文件格式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
17.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2)供应商根据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各类合同货物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在服务期限完成对汇嘉滨河广场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大风过后白色污染清理和冬季清除冰雪工作,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等)和其他设施(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等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汇嘉滨河广场的13座公厕(A区4座、B区9座)室内外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及公厕维修等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17.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运维期延长申请。
20、提供的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9、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8.1商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8、商务报价货币17.4供应商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21.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1、响应文件有效期20.3供应商应逐条对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0.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所提供服务进行详细说明;20.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D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2.4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磋商。22.3除供应商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2.2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22.1供应商应提交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4.2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4.1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唯一有效,响应文件内要求有盖章及签字的必须有盖章签字,所盖章必须是红章。23.1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文件供应商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6.3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3条和第24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25、迟交的响应文件
27.2.2电子版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27.2.1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的;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7.1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27、递交响应文件26.4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28.4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8.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8.2本次采用“不见面”网上评审系统,供应商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磋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磋商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审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8、磋商会议E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采购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3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30、磋商29.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29、磋商小组28.5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
30.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0.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3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0.5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4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0.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授权书。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31.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31.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服务、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初步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31、评审
32.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2、响应文件的澄清31.4磋商小组将按第31.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4)对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3)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34、无效响应文件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重大偏离32.4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主要内容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2.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32.2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
34.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4.4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4.3出现重大偏离的;34.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4.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5.3.2.1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3.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5.3.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5.2信用查询35.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5.3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初审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初审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35.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5、评审标准
35.6.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5.6.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5.6确定成交供应商35.5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9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35.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3.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7.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保留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35.8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及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5.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8.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8.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8.2领取本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8.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8、纪律与保密事项3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9、授予合同标准F授予合同38.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38.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8.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8.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0.4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40.1条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40.3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0.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主要内容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0、签订合同39.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5.6条所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41.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41.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1、合同的签订准则40.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0.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40.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询问、质疑、投诉4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克财发〔2016〕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验收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41.3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4.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4.2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44、质疑4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询问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44.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44.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5.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5、投诉4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4.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4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H义务、工作纪律46.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6.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46、诚实信用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4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49.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0.97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49、采购代理服务费(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1.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1.3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就可以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成果符合本章条款的要求。1.2本章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规范条文,供应商不得以本文件未提出要求为理由而规避国家和行业强制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条款和相关标准的服务。1.1本章条款仅限于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的采购。1、总则
②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①汇嘉滨河广场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面积为53000平方米。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及13座公厕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主要服务内容如下:2.1管理范围:2、采购需求1.6本章条款使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⑧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对园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⑦对小广告及宣传单进行清理,保证无乱贴乱写乱画等现象出现。⑥发现新装修店面,应及时向我单位报备,并告知新装修店面的店招店牌需要审批。⑤汇嘉滨河广场的13座公厕(A区4座、B区9座)室内外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及公厕维修等工作。④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等)和其他设施(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等设施)的清洗、保洁和维修工作,及环卫设施的消杀工作。③大风过后白色污染清理和冬季清除冰雪工作。
2.3.1.2商铺门前及周围无乱堆杂物、留存垃圾、人畜粪便和污水污迹。2.3.1.1汇嘉滨河广场应按一级道路保洁标准保洁。2.3.1路面清扫保洁质量要求:2.3服务质量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2服务期限:
2.3.1.8雪停后24小时内完成清雪工作,路面应见本色,无条块、积冰和鱼鳞遗留。2.3.1.7风停后4小时完成污染清理工作。2.3.1.6冲洗后的污染硬化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2.3.1.5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2.3.1.4广场、停车场等地面应干净,无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2.3.1.3路旁绿地、树沟、花坛、喷泉、水池等,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浮污物。
2.3.2.2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公厕内、外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无剥落,墙面应整洁;2.3.2.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臭味;公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4A级景区公厕管理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一类公厕保洁标准进行管理。2.3.2公厕保洁质量要求2.3.1.10路面保洁费用:按照道路清扫步行街定额标准,总面积为53000平方米,按照道路清扫步行街定额标准2750平方米/人,需配置19名保洁人员。2.3.1.9融雪后,绿化带、路面灰沙和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2.3.2.8及时补充必需品,如擦手纸、卷纸、洗手液等;2.3.2.7公厕内垃圾桶、纸篓内垃圾过半需及时倾倒,并更换新的垃圾袋;2.3.2.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台面、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水渍,光亮并干净;2.3.2.5公厕内地面无积水、干净,地漏处保证下水通畅;2.3.2.4大、小便池无污垢、无水锈、管道保持畅通无堵塞(人为故意行为除外);2.3.2.3每日清洁做到,无污迹、无异味、无灰尘、无蛛网;
2.3.2.15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2.3.2.14室外公厕导示牌保持干净整洁、完整;2.3.2.13室外装饰物干净、无积灰、无污渍;2.3.2.12公厕应每天进行卫生消毒。在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共厕所的设施进行消毒处理;公厕按照防疫消杀工作要求,进行防疫消杀并做好记录及台账。2.3.2.11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2.3.2.9定时喷空气清香剂,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2.3.2.10室外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无乱堆放现象;
2.3.3.2遇生产运行工作问题时,需半个小时内电话报备,两个小时内书面反馈并跟踪汇报问题解决情况,直至问题解决。2.3.3.1工作中注意保护设备、设施、电器、工具的完好性,消防设施、设备无缺损、过期现象,对各设备、设施、电器、工具、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台账,并对检查、维修情况进行记录;2.3.3设备类要求:2.3.2.18公厕保洁:每座公厕应配置3名保洁员。2.3.2.17公厕的配套设施、卫生服务用品和其他设施及保洁工具的管理。2.3.2.16公厕室内及室外5米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3.5安全类要求冬季(10月16日—次年4月14日):早10:00—晚23:30夏季(4月15日—10月15日):早9:30—凌晨1:002.3.4.2公厕保洁服务时间:2.3.4.1公厕全年开放。2.3.4公厕开放、保洁服务时间:
2.3.6.2物业服务单位必需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公厕物料统一标准要求,购置配发每所公厕所需物料。2.3.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订物料购置配发管理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违反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2.3.6公厕物料购置及发放使用2.3.5.3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消防演练工作,上报小结(附图片)。2.3.5.2每座公厕需配备消防器材,每座公厕的保洁员均为安全员,需做好公厕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会正在使用消防器材。2.3.5.1街区、公厕保洁员需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a、按照供水、供电、供热公司要求,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时缴纳公厕的水、电、暖费用,保证公厕的用水、用电、用暖正常。若接到相关投诉因水电暖欠费而导致公厕停用的,按照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考核办法执行;2.3.7.1公厕水、电、暖管理要求2.3.7公厕水电暖及维修2.3.6.5公厕物料费用标准:50000元/年/座。2.3.6.4物业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卫生用品规格与购置假冒伪劣产品投入到公厕使用,由此引起的市民投诉问题,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公厕(保洁物料)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2.3.6.3每所公厕日常所需物料均需做到质量合格、配发及时、准确到位,不得缺失。
e、公厕维修费用标准:执行12000元/座/年标准。d、所有维修项目在维修期限内完工后,通知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签订维修单,验收不合格的继续整改(若维修超出规定的维修期限,按照公厕维修和水电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c、给排水井应保持通畅,遇有堵塞时,应在1小时内进行疏通;冲水设备、照明灯具、门窗等设施出现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进行修复;1小时内不能完成疏通或修复工作的,应先以电话形式告知业主,2小时内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同时,在公厕维修期间,物业服务单位应对所维修的部位进行全程监控,并张贴通知,告知市民和游人公厕无法使用的原因及维修期限,安排保洁员在岗期间做好解释工作。b、随时保持管道畅通无堵塞现象(人为故意行为除外);a、需半个小时内电话报备,两个小时内书面反馈并跟踪汇报问题解决情况,直至问题解决;2.3.7.2公厕维修要求
2.3.8.2在各垃圾分类容器或其周围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标识,便于准确投放。2.3.8.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在街区及相应点位设置垃圾分类容器。2.3.8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要求所有垃圾箱垃圾桶如有损坏,需要规定时限内完成维修工作。2.3.7.3垃圾箱维修要求f、及时对公厕不清晰、缺失、破损、陈旧的标识牌、标识、张贴画、门头灯箱、公厕外指示牌进行维修更换。
2.4.3其他要求按照管理单位(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属地街道及其他行管单位)的标准执行,纳入考核范围。2.4.2每座公厕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得转包、外包。2.4.1每座公厕应至少配备3名保洁员,且不准外包、转包;2.4其他要求2.3.8.4做好商户、市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2.3.8.3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及其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及时巡查垃圾收集情况,提前向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报运。
电话:传真:地址:甲方: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四章合同书2.4.4合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订。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总则项目名称:电话:传真:地址: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四、提供的资料2.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七、费用和支付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六、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服务要求及标准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的解决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处理。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其它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2.合同一式X份。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4、如遇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协商调整。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响应文件封面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格式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1响应函
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格式11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10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格式9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格式8近三年(自2019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7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他人员情况表
格式1响应函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采购文件编号:KQCGJ(ZC)2022-10响应文件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为60天(日历日)。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我们将按合同条款、承诺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所需服务及应尽义务。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商务报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提交按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格式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日期:年月日传真: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服务,签署上述项目的相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单位:部门: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格式4供应商资格声明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
供应商名称 | |||||
地 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
营业执照号 | |||||
近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负 债: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 | 年份 | 主营收入(万元) | 收入总额(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 | |||||
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单位名称或个人),格式5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电话号和传真号: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年月日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格式7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他人员情况表2、各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行业以及划型标准对本企业进行划型。
序 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获得有关的 资质证书 | 经验年限 |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 工作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身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格式8近三年(自2019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
年份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用户联系电话 | 备注 | ||
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格式10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格式9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序号 | 名 称 | 报价 |
一 | 报价 | 小写:¥ 万元 |
一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
二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三 | 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 | |
注:报价包含的内容:在服务期限完成对汇嘉滨河广场路面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大风过后白色污染清理和冬季清除冰雪工作,环卫设施(果皮箱、地坑式垃圾箱等)和其他设施(阶梯、围栏、扶手、公告栏、指示牌等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汇嘉滨河广场的13座公厕(A区4座、B区9座)室内外环境卫生、公厕物料购置发放及公厕维修等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
格式11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注:供应商须按本商务报价一览表格式制作“最后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序号 |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说明 | 证明文件 |
见响应文件( )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一、初审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注:供应商按此表格式列出不影响竞争性磋商实质性响应的商务偏差(原则上应优于商务条款),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竞争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二、评审内容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中的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供应商不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符合本采购磋商文件规定 |
2 | 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符合本采购磋商文件规定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本采购磋商文件规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方法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做出响应。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服务期限 |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其他 | 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1 | 商务报价(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所有供应商的最低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0-10 |
2 | 项目分析(10分) | 能全面描述本项目现状,充分理解目标和要求,对项目分析透彻,掌握疑难点和风险点,并做出合理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分析透彻、符合实际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0 分;每存在一处缺漏或不完整详实或不合理的扣 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0-10 |
3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0 |
4 | 内部控制管理情况(12分) | 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根据所提供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①内部组织机构图;②内部管理制度;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④财务管理制度;以上内容综合评审。内容健全、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7-12分;内容不足的得1-6分;制度不健全的得0分。 | 0-12 |
5 |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 应针对所投项目特点和执行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认识;②重难点分析;③解决措施;④组织安排;⑤工作要求等。方案详尽、完整、易于理解、具有建设性的得16-20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详细、无明显不准确、不合理问题的得11-15分;方案基本完整,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的得6-10分;所提方案不完整、有明显不准确、不合理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 |
6 | 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及与服务相关工具、用品等物品的配置(20分) | 根据人员配置(根据专业维修人员资格证书、培训计划、作业规范、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综合评定,人员以提供证书为准);作业设备工具、劳保用品、日用品、易耗品以及维修材料配置(根据服务相关工具、用品、材料的质量、配给等方面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详尽、完整、易于理解、具有建设性的得16-20分;方案基本完整、内容详细、无明显不准确、不合理问题的得11-15分;方案基本完整,但内容简单、操作性差的得6-10分;所提方案不完整、有明显不准确、不合理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 |
7 | 迎检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分) | 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紧急报修、维修停用、发生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等方面提供可行、详细的应急措施、迎检措施等方面综合评分。较优得6-10分,一般得1-5分,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 0-10 |
8 | 节能措施(8分) | 根据供应商制定的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进行综合评分。较优得5-8分,一般得1-4分,无此部分内容不得分。 | 0-8 |
评审得分合计 | 100 | ||
注: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关于小微企业:相关说明:
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
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0
人,营业收入为5053.2586万元,资产总额为1488.9576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0人,营业收入为5053.2586万元,资产总额为
1488.95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
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各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行业以
及划型标准对本企业进行划型。
附:小微企业查询截图
注册登录使用须知
1T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小微企业名录)
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
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
企业名称: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返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200397999712P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房地产业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25日行业物业管理
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
暂无享受扶持政策
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
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
税务局网站查询
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资格信息查询核定征收信息
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
纳税人名称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650200397999712P
纳税人状态正常税务登记日期2014-07-03
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97999712
行业大类房地产业主行业明细行业物业管理
纳税信用评定等级A评价年度2021
开业(设立)日期2014-06-25组成形式
增值税企业类型其他型企业规模小型企业
是否出口退税企业否是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否
是否千户集团否是否非盈利组织否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
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0
人,营业收入为5053.2586万元,资产总额为1488.9576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汇嘉滨河广场清扫保洁和公厕保洁(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0人,营业收入为5053.2586万元,资产总额为
1488.95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
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各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行业以
及划型标准对本企业进行划型。
附:小微企业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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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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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返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200397999712P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房地产业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25日行业物业管理
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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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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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650200397999712P
纳税人状态正常税务登记日期2014-07-03
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397999712
行业大类房地产业主行业明细行业物业管理
纳税信用评定等级A评价年度2021
开业(设立)日期2014-06-25组成形式
增值税企业类型其他型企业规模小型企业
是否出口退税企业否是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否
是否千户集团否是否非盈利组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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