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pk180459-01fg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浦口分中心)浦口科学城金穗河、丰子河、秋荫河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NPK180459-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威帕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浦口科学城金穗河、丰子河、秋荫河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8]1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5550.6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方案设计
2.2 工程地点:浦口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景观和绿化及配套管理用房、管理和服务用房等。建设规模:河道长度约7.95km,总用地面积约103.68万平方米,河道和绿地景观面积约85.5万平方米。(1)河道整治:包括护岸工程和疏通清淤工程。河道面积约 24.88 万平方米;(2)景观和绿化:本项目绿地周边用地以管理和娱乐等用地为主。景观绿化的主要内容包括种植、铺装、安装座椅等;绿地和景观面积约 60.69 万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浦口科学城金穗河、丰子河、秋荫河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景观系统设计、交通系统设计、开放空间系统设计、服务设施系统设计、植被设计、河道水系设计、驳岸系统设计、方案设计估算书等全部设计内容。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期间派驻现场设计师对方案进行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以及各阶段招标配合)。
2.7 设计服务期:2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8年5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注:如投标人为境外设计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5.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林类专业(限定专业为风景园林、园林、景观或景观设计)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书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如职称证无法反应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查);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5.6投标人必须提供①设计团队所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投标人为设计团队所有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①②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公证件不视为原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35分+方案65分)
6.1投标报价(10.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8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的将否决投标。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3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2项目组成人员及其他(15.0分)
(1)小组成员资格(15.0分):
①园林绿化专业2名(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人,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书为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核查,如职称证无法反应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查,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②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③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④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类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⑤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类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⑥市政专业人员1名,具有市政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⑦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6.3业绩(8.0分)
①企业业绩(6.0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0分。
(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核查(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2.0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项目设计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核查(时间、金额的认定依据为合同,如合同中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复印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
6.4企业奖项(2分)
企业自2015年5月1日以来(含2015年5月1日),承担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设计奖项的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2.0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或公告日期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设计方案(65.0分)
①对项目规划与建设条件认识(7.0分)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6.5分≤优≤7.0分;6分≤良<6.5分;5.5分≤中<6分;5分≤差<5.5分;无此项得0分)
②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7.0分)
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6.5分≤优≤7.0分;6分≤良<6.5分;5.5分≤中<6分;5分≤差<5.5分;无此项得0分)
③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的设计思路设想(7.0分)
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的设计思路设想,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6.5分≤优≤7.0分;6分≤良<6.5分;5.5分≤中<6分;5分≤差<5.5分;无此项得0分)
④竖向设计的考虑根据总图和地形图考虑(6.0分)
竖向设计方案,能够满足于周边道路、单位的衔接,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5.5分≤优≤6.0分;5分≤良<5.5分;4.5分≤中<5分;4.2分≤差<4.5分;无此项得0分)
⑤分区设计(7.0分)
体现功能,巧于因借;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展现文化,品味高雅;(6.5分≤优≤7.0分;6分≤良<6.5分;5.5分≤中<6分;5分≤差<5.5分;无此项得0分)
⑥海绵城市理念在设计中的运用(6.0分)
阐述海绵城市理念是如何融入到设计框架中的;((5.5分≤优≤6.0分;5分≤良<5.5分;4.5分≤中<5分;4.2分≤差<4.5分;无此项得0分)
⑦植物设计(6.0分)
树种选择合理,搭配美观,符合当地气候、水、土壤,能够突出此段道路的植物特色,经济美观大气。((5.5分≤优≤6.0分;5分≤良<5.5分;4.5分≤中<5分;4.2分≤差<4.5分;无此项得0分)
⑧专项设计(7.0分)
园林建筑创意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小品及导视牌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其文化性;照明要打造灯光氛围的整体感及重点景观节点的精致感,电气、排水合理规划布局同时考虑灯具的美观性。座椅,垃圾箱与设计风格相统一。(6.5分≤优≤7.0分;6分≤良<6.5分;5.5分≤中<6分;5分≤差<5.5分;无此项得0分)
⑨设计质量、设计进度保证措施(6.0分)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5.5分≤优≤6.0分;5分≤良<5.5分;4.5分≤中<5分;4.2分≤差<4.5分;无此项得0分)
⑩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6.0分)
(5.5分≤优≤6.0分;5分≤良<5.5分;4.5分≤中<5分;4.2分≤差<4.5分;无此项得0分)
评分细则备注:
①业绩相关指标以合同为准。
②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提供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业主证明等材料。
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奖项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公证件不视同原件)核查(原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④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⑤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查(须反映上述内容,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与小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⑥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统一打分,设计方案评委各自打分,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⑦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总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之和,评委会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⑧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5月28日17时26分到 2018年6月4日17时26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2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9.3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办理程序参见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296682f5-ba2a-479b-bed3-f59a298f4ebf&categoryNum=012001001。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威帕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双峰路2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潘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5-58236231 电 话:84293531-811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