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园区二期(原汉金富泰)改造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东湾园区二期(原汉金富泰)改造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湾园区二期(原汉金富泰)改造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以宝行审投资备〔2023〕3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宝应经开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湾园区二期(原汉金富泰)改造完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东湾路西侧、康源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9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3249.48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约6422.32平方米,新建部分96097.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372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保留建筑加固、改造、装修等,新建4幢新厂房等,同时配套实施室外道路、围墙、给水、雨污水、停车位、亮化、绿化、监控、供配电设施等。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东湾园区二期(原汉金富泰)改造完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配套及其他相关配置项目等内容)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不含厂房桩基部分)。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3、施工期间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7、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8、施工合同管理;9、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10、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最高限价: 120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3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或机电专业的,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近3年(自2020年6月1日至今,时间以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6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 年 6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宝应经开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扬州市宝应县荷香路999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李昕玥
电 话: / 电 话: 1529847289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675169935@qq.com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