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20日 17: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7: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 ||
预算金额 | ¥22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陈工 丁工 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319689-8003/8005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鸡市新华巷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32724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第一幢1单元22层1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2921505 |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4ZB-BJRM-132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体式AI睡眠筛查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一体式AI睡眠筛查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2(颅底钻):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手术器械 | 颅底钻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9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3(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4(超声刀):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医疗设备 | 超声刀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9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5(孕期心理评估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医疗设备 | 孕期心理评估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6(血液透析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人工脏器及功能辅助装置 | 血液透析机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9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7(糖尿病并发症治疗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35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7-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糖尿病并发症治疗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8,000.00 | 2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质保期:1年
合同包8(高压注射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8-1 | 其他医疗设备 | 高压注射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 | 4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90日历天;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体式AI睡眠筛查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颅底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超声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孕期心理评估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6(血液透析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7(糖尿病并发症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8(高压注射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体式AI睡眠筛查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颅底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麻醉机(呼吸)回路消毒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超声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孕期心理评估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血液透析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糖尿病并发症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8(高压注射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且授权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9、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并出具产品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境外单位除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 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CA锁)。参 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供应商办理 CA 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 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8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2 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7、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人民医院
地址:宝鸡市新华巷24号
联系方式:0917-3272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第一幢1单元22层12204
联系方式:1357292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陈工 丁工 邱工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