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淼0418-2506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审讯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YY.ZC.2023-061
项目名称: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审讯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超广角全景半球系列摄像机3台;2.特写摄像机6台;3.指挥摄像机3台;4.温湿度显示屏4台;5.拾音器系列3台;6.同步录音录像主机-K系列(混合高清)3台;7.审讯室门禁系统7套;8.硬盘8块;9.机柜1台;10.室内火焰检测预警装置8台;11.硬盘录像机1台;12.监视器1台;13.控制台式电脑(含火焰识别管理软件)1台;14.紧急按键报警系统1套;15.辅助材料1批;16.六类网线6箱;17.千兆交换机3台;18.千兆交换机(PoE)3台;19.网络信息服务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B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B区)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B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北山新区路        
联系方式:0418-2788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溢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联系方式:0418-250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淼
电 话:  0418-25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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