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庆华公司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招标(再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2308003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博元18686190990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刁雯涛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庆华公司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招标(再次),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3080035
招标内容:
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地勘、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甲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
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合规处置、地下障碍物拆除、降水、换填及拆除后垃圾清运等)、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区域内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对应本工程所需全部地勘、设计(包含初步设计与设计图纸)、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软件编程、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含原始开车)、培训与服务、特种设备报验、水土保持评价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主要是对煤气净化工序尾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尾气未收集点位进行收集治理,尾气治理单元主要包括:鼔冷单元、脱硫单元、硫铵单元、粗苯单元、综合罐区的VOCs 气体治理。
其中:
(1)设计为全部设计,包含初步设计与详细施工图设计,含WBS编码,软件编程等与设计有关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要包含:施工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等。
(2)所有动力介质(包括电源、新水、生活用水、采暖水、煤气、烟道气、蒸汽、氮气、氧气、压缩空气等等公辅介质)及给排水由总包方到业主指定位置接取或接点,本项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总包方负责。
(3)配套完整、独立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软、硬件系统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4)配套完整的给排水系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留一定的使用余量。
(5)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属于中标人的安装范围,包括安装施工应采取的措施和相关配套作业。
(6)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均由总包方负责。
(7)中标方做设计时需以技术要求和可研为依据进行初步设计与详细施工图设计,保质保量做完整详设,如发现原设计缺陷,应提前与甲方联系确认后再做更改。
(8)涉及改扩建对原有结构体系利用前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9)投标人在上报工期方案中应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0)材料供应:本项目所有材料乙供,但乙方选用材料优先选用包钢自产材。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均由中标方负责,详见技术协议等。
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实现项目标功能的最低参考量,投标人技术方案须依托技术协议、可研等,若有偏差只能优于技术协议、可研等,最终实现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公司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招标(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包钢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石油化工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5)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具有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的EPC总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其对应部分发票,如果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须另外提供与其对应甲乙双方签认盖章的技术协议。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纸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该证明需包含项目经理的内容,否则该业绩证明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8/08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8/24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18686190990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刁雯涛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项目编号:ZG23080035
招标内容:
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地勘、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甲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及培训教材的编制。
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合规处置、地下障碍物拆除、降水、换填及拆除后垃圾清运等)、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保温防腐及区域内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含固废合规处理)、对应本工程所需全部地勘、设计(包含初步设计与设计图纸)、原有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软件编程、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含原始开车)、培训与服务、特种设备报验、水土保持评价及对应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主要是对煤气净化工序尾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尾气未收集点位进行收集治理,尾气治理单元主要包括:鼔冷单元、脱硫单元、硫铵单元、粗苯单元、综合罐区的VOCs 气体治理。
其中:
(1)设计为全部设计,包含初步设计与详细施工图设计,含WBS编码,软件编程等与设计有关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要包含:施工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等。
(2)所有动力介质(包括电源、新水、生活用水、采暖水、煤气、烟道气、蒸汽、氮气、氧气、压缩空气等等公辅介质)及给排水由总包方到业主指定位置接取或接点,本项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总包方负责。
(3)配套完整、独立的电气仪表自动化软、硬件系统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4)配套完整的给排水系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留一定的使用余量。
(5)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属于中标人的安装范围,包括安装施工应采取的措施和相关配套作业。
(6)施工现场现有障碍物的拆除,均由总包方负责。
(7)中标方做设计时需以技术要求和可研为依据进行初步设计与详细施工图设计,保质保量做完整详设,如发现原设计缺陷,应提前与甲方联系确认后再做更改。
(8)涉及改扩建对原有结构体系利用前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性鉴定及结构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9)投标人在上报工期方案中应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10)材料供应:本项目所有材料乙供,但乙方选用材料优先选用包钢自产材。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均由中标方负责,详见技术协议等。
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实现项目标功能的最低参考量,投标人技术方案须依托技术协议、可研等,若有偏差只能优于技术协议、可研等,最终实现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庆华公司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招标(再次)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包钢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 | 开工报告签订后210天,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投标人要明确合同签订后分阶段节点目标。 | 按工程进度付款 | 17,007,200.00 | 200,000.00 | 1、招标控制价:项目最高限价:1700.72万元(不含税),其中勘察设计费为95.54万元,建安费为 989.75万元(不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设备费为615.43万元。 报价要求:按以上费用类别分项报价,不允许增加或减少费用类别,投标报价需报不含税价格。2、付款方式: 勘察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90%(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建安费:按工程量付款,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设备费:设备费预付30%,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3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包钢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石油化工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5)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具有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的EPC总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其对应部分发票,如果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须另外提供与其对应甲乙双方签认盖章的技术协议。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纸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该证明需包含项目经理的内容,否则该业绩证明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8/08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8/24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18686190990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刁雯涛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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