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净化工程在线微量硫分析仪\-20-50℃ ±5% 隔爆型 分析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zz240730-3809-0219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宪龙152546426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净化工程在线微量硫分析仪\-20-50℃ ±5% 隔爆型 分析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编号:NZZ240730-3809-021917) , 招标人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微量硫分析仪\-20-50℃ ±5% 隔爆型 分析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微量硫分析仪\-20-50℃ ±5% 隔爆型 分析柜+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的在线微量硫分析仪(测量指标为H2S 0-20ppmv、COS 0-50ppmv、硫醇0-100ppmv)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止)在国外或国内至少有三套工程业绩。并应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放弃2年内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2)在线微量硫分析仪应采用AAI、Ametek、Gavanic品牌或同等品牌。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根据本工程气体的特性和工艺条件,微量硫分析仪检测原理采用双光源多波长紫外原理。为便于后期日常维护,选用的微量硫分析仪不应有日常消耗品。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官网截图等证明文件。 (4)微量硫分析仪的线性度优于滿量程的±5%,重复性优于滿量程的±1%,T90响应时间≤3分钟。提供产品彩页或产品官网截图等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7月19日13时0分 2024年7月28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615005029200039111 账户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30日14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30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投标人支付标书费请务必使用单位账户并备注纳税人识别号,付款完成后请发送付款截图至songl72192.osec@sinopec.com,经财务核实无误后,打开下载权限方可下载标书。标书费如需开具发票,请在付款当月办理,填写并提交“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过期不予补开。 2、请投标方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确保在开标当天能及时完成标书解密,确保顺利开标。 3、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须出具书面说明,由后续供应商依次递补。 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等条件供应商,ES指数高者优先。 5、投标人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及原料,并优先选择采取节能环保工艺、物流、包装的供应商,严格限制使用发生环保问题的供应商。 6、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宪龙 联系人: 宋龙

电   话: 15254642623 电   话: 16688169925

电子邮件: 2217355360@qq.com 电子邮件: songl72192.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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