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4GB02240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
住宅用房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差异化科技系统人防设计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室内精装机电设计机电配合装配式设计深度满足构件厂加工图管线综合地块北侧道路桥梁驳岸基坑支护设计绿建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地库地面管综综合支架精细化审图设计优化标识标牌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车位划线深化车位销售图碳排放设计详图深化同层排水抗震支架围挡结构电梯外墙保温门窗遮阳卷帘防火门雨棚栏杆进户门单元门百叶编制设计方案配合施工图图框送审两书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雨水回收设计户内批量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样板房精装修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物业办公用房装修各专业设计橱柜木作二次深化外立面立控图设计方案审定报批规划报审设计概算图纸报审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相关图审建筑咨询组织评审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制定专项方案设计专业分包建筑结构工程土方施工便桥拆除手续办理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地源打井暖通弱电智能化外遮阳土建装饰工程户内装修社区办公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室外市政景观绿化雨污水停车位配套附属工程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供电供气供水试桩人防检测材料库房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室内空气检测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拆迁联调联试相关工作操作手册培训审批报批报验档案归档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太行审投备〔2022〕32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俊彦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凯138129081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4GB02240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1. 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4GB02240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太仓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太行审投备〔2022〕3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4GB02240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 工程地点:太仓市高新区庆阳路北、东仓北路西;
(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6966.22平方米;
(4) 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5) 总工期要求:1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1 月10日;一期工程:开工日期:2023 年  2 月15 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 30日,备案及完成交付时间2025年12月30日;二期工程:开工日期:2024 年  2 月15 日,竣工日期:2026年6月 30日,备案及完成交付时间2026年12月30日;
(6) 质量要求:
a.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b.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c.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4. 招标内容:
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规划、建筑、室内、景观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其他专项包括差异化科技系统,地下室人防设计(包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室内精装二次机电设计(包含科技系统机电配合),装配式设计(深度满足构件厂加工图),管线综合及道路设计(包含红线外供小区使用的桥梁及驳岸等),基坑支护设计,绿建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地库及地面管综、地库综合支架),精细化审图、设计优化,标识标牌设计(包含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及地库车位划线深化、车位销售图等),碳排放设计、部品部件加工制作详图深化(包含同层排水、抗震支架、围挡结构、电梯、保温、门窗、遮阳卷帘、防火门,雨棚、栏杆、进户门、防火门、单元门,百叶等),编制设计概算,方案配合、科技系统、大项目精装、智能化等施工图套图框送审、两书、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等,雨水回收设计、精装修(户内批量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各专业设计(包含橱柜、木作等二次深化)、外立面立控图、编制设计概算。
2) 、设计相关的设计方案审定报批、规划报审、设计概算、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绿色建筑咨询及报审(含组织评审);
3) 、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制定专项方案,确保设计效果(到场服务按甲方要求);
4) 、设计专业分包,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得到业主认可并支付全部费用。
(2) 施工、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施工便桥(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地源打井、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电梯、门窗、外墙保温、外遮阳、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及户内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社区办公、居家养老、物业办公用房装修、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包括地块北侧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雨污水、示范区景观及停车位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等)。供电、供气、供水、试桩及发包人委托的检测监测类(工程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等)不含在合同范围中,且承包人不计取其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并配合为上述单位提供材料库房。地块红线内外农作物拆迁,及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2)、专业分包,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业主认可,并支付全部费用,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
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6.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 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1) 企业资质须同时具备:设计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46966.22平方米,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 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或者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设计合同时间为准)。
6.2 对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
(1)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2) 项目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1)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3 投标人其他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设计及施工资质,具体要求见上。
(3) 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以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及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资质核查通报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7.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详见:附表一
8. 资格预审递交材料组成如下:
(1) 填写完整的太仓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见附表一)。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联合体施工单位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 (联合体牵头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提供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5) 提供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B类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拟选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6) 提供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设计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7)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下同)近5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或者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注: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或者设计项目业绩需要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合同备案表)复印件或相关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以上材料要能够反映类似工程业绩信息。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则业绩无效。)
(8)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需随身携带原件以备核查(以下原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图审合格证)。
9.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办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2022年8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2) 以上资格预审所有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袋(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不需投箱,于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指定的资格预审室。
(3) 以上资格预审所有材料文件需递交一份扫描文件(以U盘(注明单位名称)形式随资格预审材料一同递交)
10. 资格预审办法:合格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1.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申请人资格不满足本公告第6条“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的;
(2)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
(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要求填写盖章的,或者未按本公告第8条提供资格预审材料及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
12. 其它:
(1) 招标人对完成方案投标阶段设计工作但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2) 本项目资格预审时间从2022年12月 6 日09:30时开始,投标人须于2022年12月 6 日09:00-09:30时之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09:30时之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预审顺序按投标单位递交顺序,资格预审结束即退还相关原件资料。
(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 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所有下属控股公司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两家时,招标人最多选择两家通过资格预审。
(5)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13.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
14. 招标人: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俊彦                  联系电话:0512-53566769
15.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组组长:徐凯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13812908143
单位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西路72号2楼
1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6日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疫情期间投标注意事项: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程,关注最新开评标现场防控管理规定,预留足够时间到场配合进场检验,参加资格预审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太仓市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4GB02240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doc
招标人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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