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飞行区配套工程
滑行通道
货机位
土石方
地基处理
服务车道道面
排水工程
助航灯光
机坪照明
机务用电
消防工程
安防拆除
巡场路
排水沟
围界
施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
有关报批
审批
深化设计
现场指导
监督
设计跟踪服务
后续服务
工程施工
施工设计图
施工工程内容
施工图预算编制
临时措施
保障运行措施
工程结算
竣工决算
资料移交
调试
培训
陪伴运行
机坪服务车道
民航空管工程
场道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11-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管理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2000.00 / / 100621 0.00 民航中南局机场[2023]126号 2.1项目名称: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位于鄂州花湖机场东飞行区消防主站北侧。 在D滑西侧新建1条局部E类机位滑行通道,与D滑间距为76m,同时配套建设一排货机位,总计3个(2E1D);包括土石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机坪和服务车道道面工程,排水工程,助航灯光、机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消防工程,围界及安防工程,以及原有巡场路、排水沟、围界及安防拆除工程。 2.3招标范围: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内容为准): (1)工程设计部分: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 (2)工程施工(含采购)部分: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工程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间、维护期间、运行期间因实际需要,而在施工设计图外,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增设的临时措施、保障运行措施。 (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调试、培训、陪伴运行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4工期: (1)工程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为保证国际货站使用,机坪服务车道及相应围界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其中施工图设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3)其中施工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项目经理和设计、施工、安全、检测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机坪服务车道及相应围界:与国际货站同步投入使用,计划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整体工程:2024年3月31日竣工,并提交竣工报告。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本项目的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招标文件费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并开具发票,如需采取其他方式支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436000 zcb 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 王玥桥(异议联系人)、王致远、马驰 2023-11-29 16:00:00 0711-3688919 / zgmhwyq@163.com 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zghs / 鄂州花湖机场国际货站飞行区配套工程总承包 企业自筹 郑先生 15010372208(异议联系电话)、15210822037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可由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员工),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派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场道工程施工负责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负责人、弱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须提供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场道工程的施工单位或承担本次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3.4、3.5、3.6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3.2、3.3的相应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00%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zgmhwyq@163.com(异议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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