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车辆(随车吊)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31.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008250091
预算金额3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车辆(随车吊)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GK-20200825009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车辆(随车吊)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825009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车辆(随车吊)采购 工程作业车辆 随车吊 1.车型: 8吨吊机 2. 外形尺寸(长*宽*高)≥9000×2500×3700mm 3. 箱体内空尺寸(长*宽*高)≥5600×2300×550mm 4.功率:≥200马力 5.变速箱:8档 6.轴距:≥5100mm 7.轮胎:≥10.00R20 8.排放标准:≥国Ⅴ 9.燃油种类:柴油 10.总质量:≥18000kg 11.整备质量:≥10500kg 12.驾驶室:单排或双排 13.提供车辆工信部公告网上截图复印件 1 310800
 合计金额小写: 3108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车辆(随车吊)采购

重汽(底盘)

天马(吊臂)

产品为8吨吊机 外形尺寸(长*宽*高)9000*2550*3700 箱体内空尺寸(长*宽*高)5600*2450*600 功率:203马力 变速箱:10档 轴距:5100mm 轮胎:10.00R20 排放标准:国Ⅴ 燃油种类:柴油 总质量:18000kg 整备质量:11300kg 驾驶室:单排

1

310800

合计金额小写:3108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310800
备注:不包含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上牌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0日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搬运、保管,直到项目验收合格。采购货物在采购人验收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中标人最终投标单价结算。

第一次: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次:车辆上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

第三次:车辆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价的5%)付款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由成交单位开具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塘支行(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8201040000004552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乙方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甲方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不得变更品牌。

(2)货物下车后由甲方按照清单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检查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包装是否完好,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换

(3)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货物进行考察,对合格的货物品牌进行标识,乙方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牌进行供货。

(4)验收标准按国家级行业标准和合同要求验收,若甲方要求组织专家验收,专家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根据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乙方承担。

6.3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上牌事宜。

7.违约责任

7.1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视同违约,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2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成交供应商有一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产品的,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标的或提供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 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10.14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2106号 地址: 江背镇朱家桥社区朱桥集镇
法定代理人: 余晓 法定代理人: 罗利斌
委托代理人: 杨索 委托代理人: 李天成
电话: 0731-88982865 电话: 0731-84832719
传真: 0731-88982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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