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墨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置门面房)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HY-MCG-001
项目名称:2023年墨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置门面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2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墨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置门面房)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墨玉县县城内购置沿街门面房,通过采购并出租的方式,为扶持的45个薄弱村每年分红收益,拓宽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100000.00元,预算单价为12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三年,2023年底完成交付(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31日11: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墨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墨玉县玉华社区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墨玉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墨玉县银河北路11号
联系方式:0903-6565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宸宇恒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10楼01室
联系方式:0903-293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磊
电 话:0903-2938666
4.同级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墨玉县财政局
地址:墨玉县英协海尔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03-656545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3年墨玉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置门面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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