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微博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273
预算金额3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丽丽173553210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微博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621
原文链接

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微博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27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717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微博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广电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三山区龙湖新城南 4 号楼第五层

成交金额:3898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微博运营维护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运营维护“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

服务要求:一、推送约定

1、推送频次及时间:根据采购人每天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天3期,早中晚各推送1期。除重大应急、宣传等方面工作要求需加推信息外,原则上,晚间推送信息应于下午21:00前完成审核,定时推送。

2、推送条数:每期推送的条数以2条为基准,在此基础上酌定,最多不超过平台推送功能设置的上限。

二、素材提供

成交供应商负责适时将大江看看APP、芜湖新闻网、大江资讯、中安在线、安徽发布等媒体政务要闻、热点关注类新闻线索进行选题、排序、编辑,报采购人审核后推送。

 三、运营维护

1、实行团队服务。成交供应商安排2名专职编辑轮值,相关编辑具备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人员变动时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报备。2、建立报审机制。成交供应商编辑、制作的信息需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经内审后需报送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推送。3、建立会商机制。双方定期会商交流,就公众平台运营中遇到的困难或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会商解决。

 四、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政策解读服务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制作12期小视频、H5、长图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免费服务(非版权限制的指令模板)。

五、微博基础更新

根据微信公众号更新频次同步更新“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微博,更新推送内容及时间参照微信公众号。

六、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基础开发服务

1、采购人若需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进行一次或二次开发,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需求做好项目的开发升级工作。但不含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承载范围之外的技术开发升级。2、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一次开发,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量身定制基础目录和菜单。目录可根据采购人指导意见及要求,适时进行调整。3、若采购人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有开发增值服务的需求,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做好增值服务开发工作。   4、若采购人需变更目录和菜单,涉及到基础平台建设部分的服务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1、推送频次及时间:根据采购人每天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天3期,早中晚各推送1期。除重大应急、宣传等方面工作要求需加推信息外,原则上,晚间推送信息应于下午21:00前完成审核,定时推送。2、推送条数:每期推送的条数以2条为基准,在此基础上酌定,最多不超过平台推送功能设置的上限。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郭文霞、刘金霞、孙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467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芜湖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址:芜湖市鸠江区思源路 6 号

联系方式:0553-5111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1735532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   话:17355321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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