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azccs2024-1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琨177996606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原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姬亚芳135798021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CS2024-120
项目名称: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2套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方式:线下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派代表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3:00时,下午15:00至19:00时(北京时间),将领取磋商文件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3579802187@163.com)。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于领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726号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方式:刘琨 / 1779966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原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姬亚芳 / 1357980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亚芳
电 话: 13579802187
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CS2024-120
项目名称: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2套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方式:线下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派代表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至13:00时,下午15:00至19:00时(北京时间),将领取磋商文件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3579802187@163.com)。
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上述资料必须于领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726号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方式:刘琨 / 1779966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原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姬亚芳 / 1357980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亚芳
电 话: 135798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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