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遥感监测车设备维护更新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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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石家庄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4日 10:09 |
预算金额 | ¥80.8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69032116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樊永平 0311-858806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岩 0311-69032116 |
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遥感监测车设备维护更新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遥感监测车设备维护更新
项目编号:HBHX-2017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岩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32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樊永平 0311-85880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岩 0311-690321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遥感监测车设备维护更新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遥感监测车设备维护更新询价采购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和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期间两次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报名,两次公告只有河北纵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投标,报名情况未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 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16〕23号)的相关规定,经过专家论证询价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询价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鉴于以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由原来询价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北纵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32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进行报名。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09-04至2017-09-0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浩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5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新世隆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84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