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金额
473.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11100202300039
预算金额47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常锦辉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春花0417-28299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30003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3 16:00:00
开标时间: 2023-07-27 09: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实施计划(盘县水字[2023]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境内。
2.2合同估算价为473.88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本阶段勘测任务,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和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固24.50km,其中左岸19.82km,右岸4.68km;穿堤建筑物改扩建13处,其中左岸7处,右岸6处。(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 .4工期要求:2023年08月05日开工2023年08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 15 天。(最终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方,并声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3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2023年07月25日15时00分前完成缴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方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4.4选择转账方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后,在导航栏确认【投标保证金】位置选择对应项目并查看虚拟子账号,须从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此账号中,汇款成功之后在来款记录位置绑定保证金。(提醒:因汇款过程中有时间差,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绑定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5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投标系统确认有效后,再进行其他投标流程。(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4.6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7月 06 日08 时30分 00秒至2023 年07月13日16时00分00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网站名称和网址),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盘山县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联 系 人:    常锦辉                                                联 系 人:   尹春花               
电    话:    0427-3590029                              电    话:   0417-282997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cjh3590029@163.com          电子邮件:   jy28299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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