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污泥处置项目
金额
1486.8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zzb-2023-cg0001
预算金额1486.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瑞0429-2222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9
公告正文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污泥处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污泥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03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ZZB-2023-CG0001

项目名称:兴城河总氮削减及生态修复工程—污泥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4868640.95元

最高限价:310.65元/m³

采购需求:对兴城河中47863立方米污泥处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环评批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162023年0222,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zzgs2019@163.com), 发送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429-581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36号

联系方式:0429-2222167

邮箱地址:lnzzgs2019@163.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0647994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

电   话:0429-222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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