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同步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比选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一、比选项目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同步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   
二、比选数量及期限
本次比选设置3个标段,中选代理银行数量为3家(取前三名)。
中选代理银行的代理期限为监管账户开立之日起至相关标段项目资金使用完毕为止,预计周期为4年左右。
1标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调整为地下站工程项目资金(项目投资额暂定46.67亿元)
2标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长江北支桥预留城际铁路工程项目资金(项目批复投资额15.82亿元)
3标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同步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项目批复投资额9亿元)
最终结算及监管资金以相应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如项目投资额调整,则本次比选监管资金相应调整,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银行的基本条件
1.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南通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及代理收付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3.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4.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南通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收付业务信息。
5.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6.主动积极支持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作,遵守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供特殊服务。
7.能按比选人的要求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满足比选人提出的各类资金划拨、监管、反馈等要求。
8.要求参加此次比选的参选人在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设立一家及以上营业网点。
9.各分行范围内只接受一家机构报名,同时该分行辖内相关业绩均可。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投标截止时间
自该比选文件发出之时起,至2024年1月19日11:30,参选人需将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人在组织评标小组评审后将中选结果通知中选人,对未中选人不履行告知义务。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五、参选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企业经营信誉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参选报价单及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5.授信额度批复及放款借据等证明材料。
参选文件一式两份,牢固装订成册后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参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印章。所有参选文件在开标现场开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参选文件。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
1
与南通轨道集团合作贡献度(总80分)
1号线银团重新评审获批1号线项目贷款额度及轨道集团经营性短期融资获批额度,上述额度放款情况
(1.1)截止2023.12.31,1号线银团重新评审获批1号线项目贷款额度及轨道集团经营性短期融资获批额度的。
20亿元(含)以上得40分,15亿元(含)-20亿元得32分,10亿元(含)-15亿元得24分,5亿元(含)-10亿元得16分,0亿元-5亿元得8分。以各行上述两项融资合计获批额度为准。其余不得分。
40
(1.2)截止2023.12.31,1号线银团重新评审获批1号线项目贷款额度及轨道集团经营性短期融资获批额度实现放款的。
20亿元(含)以上得40分,15亿元(含)-20亿元得32分,10亿元(含)-15亿元得24分,5亿元(含)-10亿元得16分,0亿元-5亿元得8分。以各行上述两项融资合计放款金额为准。其余不得分。
40
2
账户收益情况(总20分)
账户减费让利及资金收益情况
(2.1)减费让利情况(减免账户开户、网银优盾、银行手续费等银行业务费用),全部减免得5分,部分减免得3分,无实质性减免不得分。
5
(2.2)协定存款收益率报价(不接受补息)。按照收益率报价高低排名,收益率最高为第一名,得满分1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最低得0分,并列得同分。
15

 
说明:
1.与南通轨道集团合作贡献度指标,获批额度需提供授信批复,放款情况需提供放款借据等证明材料。
2.账户收益情况指标仅接受协定存款收益率报价,且为协定存款产品自身可实现的收益率,不接受额外补息方式。该项为固定报价,区间报价取低值。报价其他产品不得分。
3.收益率报价应符合人民银行或其他管理机构关于收益率上限的自律协定等要求。
4.对前期合作中出现严重不履约情况,且至本次比选时解决方案仍未落地的参选人,比选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七、评标办法
1. 比选人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2.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排名,比选人依据排名先后确定最终中选人。3. 如有得分相同情况,由比选人组织开标现场抽签决定中选候选人。4.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在资金到位前,若中选银行在与比选人其他业务合作方面出现严重不履约行为,比选人将取消中选银行中选资格,按本次比选排名依次递补。评标小组评委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对落标的比选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61990455
 
                               2024年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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