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华堂先行村(爱心食堂建设工程)
金额
60.3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玲玲18957531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1、发包人(资金保障方):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华堂先行村(爱心食堂建设工程)
4、建设地点:嵊州市金庭镇华堂先行村
5、发包价(即对账后最终预算价):603362元(其中暂列金额5480.62 元、暂估价50000元均不下浮 )
6、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华堂先行村(爱心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9、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竞包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 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0、发包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竞包人自行下载获取。
(2)发包文件领取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潜在竞包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发包文件。竞包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  的,竞包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竞包人,应先办理交  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4)竞包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11.递交方式:
(1)电子竞包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 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竞包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竞包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竞包文件。 
12.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竞包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竞包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竞包人不能现场观摩。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
http://60.188.240.40/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请各竞包人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嵊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竞包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予以回复。
备注:各竞包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QQ 技术支持群:306060147、 823929228
13、竞包办法:
(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下浮区间为 5%-15% ,各档之间步长为 0.2%。
(2)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 3 个下浮率,前 一个摇取的数值码在后一个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 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 并填写在下浮率登记表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
(3)竞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 1 个球号,球号 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预算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  部分。
14、竞包保证金:
(1)竞标担保金额:12000元 (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2)竞标担保形式:电子保函 。
(3)竞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  交时间:应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电子保函提交时间相同),竞包保证 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 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 未及时到账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
15、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合同金额的 2%,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账号, 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6、工程款支付:在发包文件中明确。
17、其他要求:根据嵊政办〔2018〕104 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 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  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  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  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3 日。
18、发 包 人 联 系 人: 周程                联系电话:13588516980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董玲玲                 联系电话:18957531591
 
发包人(资金保障方):嵊州市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
附件下载:
[A3205820001000753001001]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华堂先行村(爱心食堂建设工程).SZSXZZF
嵊州市强村共富建设项目—金庭镇华堂先行村(爱心食堂建设工程)--终稿6.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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