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西、南、北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1286.4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286.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9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西、南、北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2403-340162-04-01-377056)、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海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海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西、南、北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JGZ0192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JGZ0192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31286.44万元
     2.8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含3个子项工程施工:
     子项工程一: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南:项目为新建城市次干路,道路西起莲花路、东至宿松路,全长约1400m,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3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照明、交通监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
     子项工程二: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西: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南区,对现状莲花路(紫云路~莲花路桥)实施提升改造,道路长约4.75km,红线宽60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方兴大道~莲花路桥段机动车道提升、慢行系统建设,以及配套的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排管(土建)和管线综合等配套附属工程:对现状云海路(莲花路~宿松路)实施提升改造,全长约1.73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机动车道提升、绿化提升、北侧挡墙美化及沿线箱柜美化保护等。
     子项工程三: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北:项目为提升改造城市主干路,珠江路西起莲花路、东至宿松路,全长约1400m,红线宽度60m,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6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提升、慢行系统建设,以及配套的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和管线综合等配套附属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91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海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51-638789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配套西、南、北施工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825145601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3089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3分3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9-06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06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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