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需采购硫酸短驳运输服务,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 硫酸短驳运输服务;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3月22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4年 3月22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五)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运输服务内容概述
1.承运货物:硫酸,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硫酸属于危险品8类,主要特性:腐蚀性强。
2.装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硫酸罐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
3.卸货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硫酸罐区(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4.任务量:承运方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运输量约为400~600吨/天,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期从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
(二)投标及运输要求:
1.本次招标根据附件“硫酸短驳运输报价单”上所列送货地点报价,报价须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货物保险)、油费、路桥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力资费、合理利润、税费等,进行合并报价。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如合同期内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的江苏省0#柴油标准品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5%时,运价相应调整±6%(以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通知,最近一期江苏省0号柴油标准品价格为基准价格)。如遇国家新征其它费用或减免相关费用,则按国家相关规定作运费调整。
2.要求:
(1)中标人必须根据我公司运输计划要求,安全、及时的完成各项指定运输任务。
(2)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厂规厂纪,如违反,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负责。
(3)中标人负责购买货物保险,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中标人运输的货物完好无损送交目的地后,必须将磅单带回保存。
3.计量及损耗:装货数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磅单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六)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至2024年运输8类危险化学品业绩证明,如合同等;
(七)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手续,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复印件,车载槽罐要能在尾部及侧边卸货,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国五及以上标准。
(八)合格投标人必须承诺做到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1.投标人对运输过程的安全环保负有主体责任,各项人员从业资质和危化品运输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车辆危化品运输前、运输过程和运输后进行全过程安全环保检查与监控,确保车辆及安全设施完好,车辆检验符合要求。
3.投标人要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等事故风险,制定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要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管理的交通运输设施进行安全环保监管,定期对所管理的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留有记录。
4.投标人要对危化品车辆实时位置、车辆轨迹、车辆实时情况等运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按规定路线行驶,建立GPS和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输全过程加强监控,便于突发情况的快速应急救援。
5.投标人使用的交通运输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置装置,如:紧急切断阀、灭火器、沙袋、防护服、急救药品等,并设置易于辨识的标志。
6.投标人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交通运输设施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招标人及装卸所在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不得无理拒绝、阻挠投标人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的检查,否则投标人及装卸所在地管理部门均有权现场勒令停止作业。
7.投标人须承担在招标人及装卸所在地从事运输装卸作业相关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运输装卸作业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及装卸所在地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均应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与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8.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及装卸所在地部门的要求做好环保管控,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装卸时打开的舱盖、阀门在装卸完成后均应关闭,防止“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生泄漏,必须第一时间按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及时向投标人通报。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区域外发生与招标人运输装卸作业相关的生产及安全事故后,投标人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同时要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险工作。
10.对涉及与招标人装卸运输作业有关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由投标人与第三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人应将相关协商与解决结果及时通报给招标人。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运输费用以承兑(5万以下现汇)方式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个月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投标必须提供报价书纸质版投标文件。标袋封面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寄达或送达,逾期或资料不全的报价均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索普集团五号门)
邮编:212006
收件人:岳雪涛
联系电话:13906107702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77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岳雪涛 电话:13906107702
招标部门负责人:钱鸿亮 电话:13776472248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履约情况考核
1.中标人接到计划后,原则上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车辆送货,特殊情况如:我公司遇检查、检修导致发货推迟时,我公司会及时通知中标人调整车辆运输时限,中标人应配合我公司运输调度。
2.中标人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在一周内自行前往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缴纳,并将缴纳凭证提交我公司备案。如果中标人连续一个月内发生3次、一个季度累计发生5次不能及时按计划送货的,及收到处罚通知后未在限期内缴纳的,我公司除将执行上述考核,还有权视情节轻重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事业部所有。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