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附属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99.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
附属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 |
工程项目名称 | 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 |
分包工程名称 | 附属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工程 |
施工地点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
工作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附属工程水电 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劳务工作,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 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WYZF-3标段附属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劳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宿舍楼区域 范围内给排水、电气劳务工作。 |
拟开工日期 | 2025年01月05日 |
拟完工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资金来源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 |
预算金额 | 含税199.98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1日 |
对投标人的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取 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无准入证号禁止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单位应配备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工程施工业绩(含正在实施工程)。 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8.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 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 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9.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 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新建沪渝蓉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宜昌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WYZF-3标段附 属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工程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10.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1.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 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 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2.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合理铺排施工进度,避免窝工。 13.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 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 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 时不做增加。 15.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 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 求。 |
补充说明 | (一)提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基本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信誉承诺资料盖公章法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 产等状态。 (二)投标人选择: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出具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写字楼中铁长 规大厦6楼办公室 |
联系人 | 杨雅琪 |
联系电话 | 1597347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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