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扩容提升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4.7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因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扩容提升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所需,现就该项目服务单位选取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扩容提升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服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47500元
四、服务内容:对安州区塔水镇柑子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扩容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包括现场踏勘、验收报告编写、验收方案监测与评审等服务内容,出具合法有效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协助询价人将成果文件在相关公告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中选单位应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周期:80个日历天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环境类高级工程师,需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鲜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4.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和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5.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47500元,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模式,包含且不限于踏勘、编制、验收监测、评审等完成此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 11日至2023年8月 14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壹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2)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环境类高级工程师,需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报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鲜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7)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和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8)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9)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制)
(11)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8月 16日14时3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二楼金顺达会议室。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3年8月16日14时3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二楼金顺达会议室   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中选人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备案成功后30日内,询价人向中选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5182307962
联系地址: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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