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312024000016
预算金额6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8-8627385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4000016

二、项目名称:甘溪镇场镇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娇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蒲江县大塘镇北街41号1栋1层A号 676,1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娇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市容管理服务 蒲江县甘溪镇场镇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外包服务 甘溪镇全域保洁:场镇部分包括东街至新龙泉小区大门(含龙箭小区、茶市)、西街至甘溪河、南街至原收费站、北街至 新文化站石头房子(含红绿灯两侧绿化节点),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 洗降尘(包含重污染天气突击洒水降尘);街道绿化带、行道树修剪及维护洒水;垃圾清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由保洁 公司自行承担。场镇区域保洁总面积为65200㎡, 保洁公司能严格执行《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试行)的要求, 实施作业。服务期为2年。 2.1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九无”(即: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 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七净”(即下水蓖净、 树池净、绿带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边沟净);包括隔离栏、隔离礅、花台及花 箱、花盆底部周边。 2.2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洗降尘;垃圾清 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 2.3绿化带和树池: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4道路除灰:实行“晴天扫灰,雨天扫水”要求,每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尘扫把,在路面干燥情况下 ,普扫完成后,巡回保洁时段坚持用防尘扫把打灰天路面不留积水。(垃圾,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3 次,其余时段巡回收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作业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撒漏滴漏现象 。按时上门收运,院落内无爆桶现象;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 消毒,收集容器整洁。) 2.5场镇街道冲水去降尘。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四次(每日8:00时前、中午10:00、14:00前和 下午17:30前各一次),每月冲洗街面人行道2次(若遇空气污染、浮尘及其他恶劣天气或部分路段突 发性扬尘污染,按照扬尘治理预案增加洒水降尘。)。场镇垃圾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夏、秋季每天 早上8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春、冬季每天早上9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普 扫完毕后实施不间断保洁至下午6点。 2.6河道沟渠管理。①河道、沟渠内无明显污染物,及动物尸体、无杂物堆积,河水畅通。②水面清 洁,无果皮、塑料等漂浮物。③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 2.7垃圾清运:全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由公司自备垃圾清运车,并 配备驾驶员,运送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分类处理。 2.8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不得混装。2.1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九无”(即: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 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七净”(即下水蓖净、 树池净、绿带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边沟净);包括隔离栏、隔离礅、花台及花 箱、花盆底部周边。 2.2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洗降尘;垃圾清 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 2.3绿化带和树池: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4道路除灰:实行“晴天扫灰,雨天扫水”要求,每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尘扫把,在路面干燥情况下 ,普扫完成后,巡回保洁时段坚持用防尘扫把打灰天路面不留积水。(垃圾,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3 次,其余时段巡回收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作业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撒漏滴漏现象 。按时上门收运,院落内无爆桶现象;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 消毒,收集容器整洁。) 2.5场镇街道冲水去降尘。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四次(每日8:00时前、中午10:00、14:00前和 下午17:30前各一次),每月冲洗街面人行道2次(若遇空气污染、浮尘及其他恶劣天气或部分路段突 发性扬尘污染,按照扬尘治理预案增加洒水降尘。)。场镇垃圾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夏、秋季每天 早上8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春、冬季每天早上9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普 扫完毕后实施不间断保洁至下午6点。 2.6河道沟渠管理。①河道、沟渠内无明显污染物,及动物尸体、无杂物堆积,河水畅通。②水面清 洁,无果皮、塑料等漂浮物。③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 2.7垃圾清运:全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由公司自备垃圾清运车,并 配备驾驶员,运送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分类处理。 2.8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不得混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验收方法:本项目履约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 10日内;验收内容:本项目需要供应 商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程序:成立1个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服务需要的人员单数和 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掌握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做好验收记 录,提出验收意见,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并签字确认。 ②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③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成都市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按照甘溪镇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办法执行。 676,19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敏(采购人代表)蒙晨曦赵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5551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蒲江县甘溪镇南街54号

联系方式:18095084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联系方式: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6273853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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